本报讯 “这几年我们能够明显感觉到鞍山职能部门的变化,就拿市公安局来说,不仅能够主动与我们的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收集企业生产经营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还通过广泛征求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在东北地区首次实现了公安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12月23日,谈及鞍山营商环境的变化,鞍山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赵红如是说。
今年,鞍山城市信用指标领跑东北,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这方面,鞍山市公安局积极探索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用实际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据了解,作为我省首个公安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鞍山市公安局在《加强公安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基础之上,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主管(监管)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信用百分制管理机制,细化了诚实守信、基本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个评价标准。完善了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使被监管行业企业充分了解信用分级的标准、公安监管的方式、信用评价方法和结果的运用。自机制实施以来,已评定诚实守信行业主体357家,基本守信行业主体57家,解决诚信企业诉求问题668件。
为了真正实现释放信用红利,全力打造“鞍心”营商环境,市公安局还专门成立了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诚信企业服务、失信企业惩戒、企业诉求办理等工作。建立了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对于诚信良好的企业提供行政审批容缺办理、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等政务服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