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6月4日,鞍山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静态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为:严禁在城区道路停车时应按泊位设置方向停车,车头朝向一致、规范有序,严禁压线、越线或多占泊位停车;严禁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黄色网格线、公交站点等区域停车;严禁在非停车泊位随意停车;严禁在公共停车泊位上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拖移长期占用停车泊位无人管理的“僵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