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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宪法广场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基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特约记者 孙松玲 | 发布时间: 2016-11-07 10:08
  近日,锦州市“宪法广场”被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基地”,是全省7家法治文化基地中唯一的一个法治文化广场。
 
  为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锦州市把法治文化场所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在东湖公园入口东侧,精心打造了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全市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宪法广场”。
 
  广场利用东湖公园的地域、环境和人气优势,将“宪法书”主题雕塑、法治文化长廊和雕刻宪法原文的法治文化墙等法治元素融入其中,为市民提供了一个集健身、休闲、娱乐、学习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平台。
 
  “宪法广场”建成以来,锦州市司法局以更加满足百姓需求,更加贴近百姓生活为立足点,围绕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公证法、禁毒法和社会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组织开展了6期市民法治讲堂公益普法活动,并与锦州市交通广播联合举办了“喜迎国庆、普法利民”专题普法活动,使广大市民在日常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目前,“宪法广场”已经成为全市面向市民开展普法宣传的中心场地。
 
  在“七五”普法实施过程中,锦州市将进一步发挥“宪法广场”作为法治文化基地的突出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为广大市民搭建便捷的学法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把普法工作推向新台阶,为锦州市法治建设进程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