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加强与相关部门、学校乃至家庭的联系,实施“净土”工程,让未成年人“净心”成长。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校区学生代表为王淑俐佩戴校徽
声音: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校园是最不应该沾染浊气的净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毁自己又毁他人,所以,必须加强校园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健康茁壮成长。法,是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手段。——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
在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新区校园法制大讲堂专题报告会上,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的“开场白”,直指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意义,引起了全校师生的强烈共鸣。
2019年9月26日,王淑俐被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校区聘为“法制副校长”,在那一天,她身戴校徽,跨界以“王校长”的身份为全校师生上了第一堂法治宣讲课。她围绕着“与法同行,健康成长”主题,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的表现形式、校园暴力的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并通过实际案例向同学们进行细致讲解。她建议同学们在学校遇到事情,要及时与家长、老师、学校沟通,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千万不要意气用事,酿成大错。
此后的日子,王淑俐与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校区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在该校建立起了系统的法治教育课堂常态机制,使该校的“净土”法治教育进入佳境。
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在“七五”普法期间,为推进依法治校、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纷纷派出领导干部、优秀法官进入辖区校园,担任“法制副校长”,助力校园法治教育体系建设。龙港区人民法院每年选派12名优秀青年法官到实验中学等12所驻区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官们从与中学生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入手,结合自己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青少年犯罪案例,深入讲解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意义。“七五”普法期间,龙港区法院的法官共指导参与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10余次,听课累计2800人次。
“很多未成年人在违法犯罪中,往往有反应敏感、行为过激、报复心重等‘心理因素’,因此,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课,不仅仅需要教授法律知识,还应当包括心理健康的疏导。”兴城市人民法院法官杜明月在校园法治教育中,尤其擅长“心理疏导”。她在围屏乡小学开展的暑期安全知识讲座中,就结合自身办理青少年相关案件的经验,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详尽地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就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保持健康积极的生活学习态度、解决矛盾心态等内容进行宣讲,引发了老师、学生和家长的深刻思考。
在实施普法进校园、助力校园法治教育中,葫芦岛市两级法院纷纷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工作。南票区人民法院除了积极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以外,还积极运用司法建议这一有力途径,与教育局、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活动,共话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连山区人民法院、兴城市人民法院利用典型案例,以“模拟法庭”的方式到辖区校园进行未成年人案件的模拟审理、宣判,以实际案例教育、警示青少年;建昌县人民法院每季度出一期《审判之声》,定期分发给学校,并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学校向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绥中县人民法院到辖区学校宣讲以“不忘初心,走好平安求学路”为主题的教育课,以达到增强未成年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三位一体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