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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全程监管食品药品安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16-08-29 09:41
部门监管执法合作让百姓吃得放心
 
  在义县,只要拿起手机扫描“二维码”,农药的真假便一目了然;在锦州市松山新区兴隆大家庭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内有两台快速检测设备,工作人员每天将检测结果在超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在锦州市区,现有35个生鲜乳收购站和84辆生鲜乳运输车辆全部实行系统管理……这是锦州对食品药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管的一个缩影。
 
  从今年2月下旬到年底,锦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在种植养殖环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在食品销售环节,在餐饮环节,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在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治,用“四个最严”标准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为确保整治收到实效,锦州市将六大方面整治分解成24个任务指标108个环节。制定出台了部门协调联动、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等制度规范和保障措施。在整治推进落实过程中,锦州市政府实行月调度会制度,对当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及下月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半年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锦州市食药监局联合农委、工商、海洋与渔业、质监等部门形成合力,开展食品药品整治行动。他们制定《锦州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辖区内对经营业户进行普查,一户不落。在此基础上,对全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进行抽查,通过上下联动,重拳出击,不留死角,全面整治,有效地净化了全市种业市场。
 
  目前,全市农药市场监管已经实行备案制度。凡是进入锦州市销售的农药,经营者都要持购进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证、产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进货凭证,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此外,还完成了食品销售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大型超市实验室试点建设、大型超市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佩戴健康证上岗销售试点、食品送货车喷涂统一标识、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用农产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工作。锦州市食药监局制定检验检测室建设方案,掌控批发市场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关键控制点。截至6月底,全市6家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全部由企业自筹资金配备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其中太和区锦州果品公司、古塔区西安街蔬菜批发市场、北镇市窟窿台蔬菜批发市场已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填补了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效开展快速检测工作的空白。
 
  为加强从种植养殖到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有效监管,形成监管信息、检验资源有效共享监管合力,锦州市食药监局与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签订《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实行部门间联络会议制度,构建部门监管执法合作机制、检验检测机构资源共享机制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在锦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锦州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收缴一批假药,另外还查处了一批假劣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销毁物品包括50箱针剂、30箱胶囊药、10箱片剂、5箱无菌输液器注射器和2箱保健食品,涉案总价值达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