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群众来信不小视 件件回复大关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19-12-12 13:21

  营口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群众来信回复、答复工作机制,高度负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10月15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收到一封中俄双语的来信,落款是营口市某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来信对某基层法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提出异议。张为第一时间召集控申部门对此信进行研判,提出工作要求。控申部门立即联系来信人了解具体情况,引导其通过刑事申诉程序解决问题,得到了企业的认同。10月24日,俄方代表在中方合资人及翻译人员的陪同下,手持鲜花来到营口市检察院致谢,感谢营口市检察机关为俄企的经济活动保驾护航。

  为强化工作措施,营口市检察院通过“五步走”的方式,有效推动群众来信办理效果和问题解决:第一步,精确分门别类,按刑事类、民事类、其他类等进行分类登记。第二步,掌握案件信息,提取来信中重要的案件信息,查询信访子系统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对于能够明确之前已经来访并受理的,与办理案件的业务部门的办案人进行联系,核实案件的办理程序;对于根据来信内容不能确定法律程序的,第一时间与来信人进行电话沟通,询问案件的法律程序后,再与办案人联系确认。第三步,先审批后答复,制作信访件处理情况表,对于已经由检察机关办结并答复且在检察机关已经走完法律程序的,建议此信件办结,交相关负责人审批;对于正在由检察机关办理但尚未办结的,将办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并对案件进行督办;对于不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打电话告知其正确的法律途径;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打电话告知来信人属于哪级检察机关管辖,同时将信件转到管辖院;涉及举报线索的信件,报检察长审批,对于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及时将来信人反映情况反馈给办案人并答复来信人。在对每个信访人进行电话答复时,都由专人录音录像记录答复情况。第四步,及时录入系统,核实信访件已经经过审批后,由专人及时将每一个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录入信访子系统。第五步,制作完整台账,整理制作信访件处理情况台账,对所有的信件信息整理备查。台账中记录来件时间、是否重复、反映情况、处理结果、是否答复、是否办结、是否需要督办及后续督办情况等信息,力求做到数据详实、准确。

  截至今年10月,营口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共收到群众来信385件,其中上级院转办297件、自行收到88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同时,发出《营口市检察机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的通报》3份,督促办信部门及时办理,发出《催办函》9份。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