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凌宝石,1931年出生。1950年3月29日入党,是新中国第一批基层人民法官。1993年退休前任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40年法官生涯,他见证了司法改革进程中许多重大事件。国家授予凌宝石三等功奖章,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凌宝石“荣誉天平奖章”。
座右铭:心正则安。
凌宝石老照片
10月1日,在家收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时,88岁的凌宝石湿了眼角:“我1950年3月29日入党,当了40多年的法官。看到我们的国家日益强大,我有种发自内心的自豪感。”
矢志报国 不辱使命
1931年,凌宝石生于辽阳。凌宝石4岁时,做木匠的父亲病逝,家里的顶梁柱没了,目不识丁的母亲靠种地拉扯大两个儿子,颇有见识的她省吃俭用将孩子送入学堂。1945年,在法库国高读二年级的凌宝石由于伪满学校解散,暂时回家务农。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有文化的凌宝石迎来了人生的新起点。1950年,凌宝石来到辽阳工作。数月后,他被单位选派到丹东学习半年。1951年,凌宝石调职辽阳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当时他只有20岁。
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时代,年轻人铆足了劲,一心为国。凌宝石回忆说,上世纪50年代物质匮乏,出门全靠双脚走,当时司法部采购了一批德国进口自行车分发给辽宁的基层法院当公车,于是法官就轮流骑自行车下乡办案子。“当时的车头配有车灯!”凌宝石仍清楚地记得那些自行车的款式,他激动地说:“法官骑车下乡办案,背上背着国徽,引得十里八村的乡亲们来围观,骄傲啊!”
扎根营口 见证峥嵘
1953年,凌宝石成为审判员。1954年,他在辽宁省司法干校学习后到辽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分配至营口市人民法院工作。1955年12月,营口市人民法院划归辽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958年年末,辽南4个专区构建,营口市人民法院撤销。此后的岁月,基层法院几经沿革,凌宝石初心不变,一直扎根营口,矢志不渝。
采访中,凌宝石的老伴儿李光在一旁偷偷抹眼泪。当年夫妻俩心里只装着工作,无暇照顾孩子,把长子凌赤留在身边,次子凌戍出生后就被送到山东外婆家寄养。凌戍到了读小学的年龄才不得不接回营口。凌戍羡慕父亲也想当法官,想从医院调到法院工作,可是凌宝石讲原则、不容私情,真没管!身为妻子的李光也曾怨过凌宝石,但更理解他。凌宝石当年为两个儿子起名,足见他对孩子的疼爱:“赤为红,戍为军”,这种传承,不仅有家,更有国。
当年,入职法院要求先入党后上班。凌宝石清晰地记得1950年的3月29日到6月29日是他预备入党的日子。19岁的他,每天盯着日历牌,急盼着“七一”的到来。
回忆往昔,对许多重大事件节点,凌宝石已记不清,让记者感触最深的是,88岁的他被问及入党时间却脱口而出,他说:“这一天,我永远不可能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