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邓春友,1964年生人,现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档案科三级调研员。先后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机关优秀党员”,被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先进工作者”和首届“辽宁省十佳档案工作者”,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优秀档案员”,被国家档案局评为“全国优秀档案工作者”,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座右铭:不忘初心,情系档案留青史;牢记使命,坚守兰台写春秋。
31年,10000多个日出日落,整理各类档案5万余卷,数字化加工档案100余万页,提供利用2000余人次1万余卷次;
31年,没弄错一个档案,没丢失一份文件,归档准确率100%。
一个人,一间屋,满眼档案;一颗心,一条路,铿锵承诺。邓春友就这样默默坚守了31年。
检察院里的“邓大人”
“一晃就31年了!真是弹指一挥间呀!”邓春友的脸上挂着质朴的笑容,“在全国检察系统从事档案工作的人里面,也没几个干了这么多年的,我每天都在记录着检察工作的历史,传承着检察工作的文明,我很欣慰。”
邓春友深知,档案的事儿是大事,错不得,丢不得,少不得。
“老王啊,你这个卷皮处理结果填的不对啊,得写检察院的处理结果。”“小李,你这个归档材料排列顺序不对,应该是正文在前底稿在后,拿回去重新调整一下吧。”
这就是工作中的老邓,他总是逮个机会就说“归档”,看见内勤就让“抓紧”,被催得勤了,同事们都叫他“邓大人”,老邓听了,也就笑着答应了。他总说,档案工作是良心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档案室里的“守护者”
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档案科每年接收各类档案3000余卷件,需要录入、扫描的文件万余页,要想全部按照档案数字化进程要求完成归档入库这项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辛苦。
2000年,省检察院档案工作面临晋升省特级。邓春友每晚工作到十点左右,周六、周日也不休息,连续加班七八个月。当时他的儿子才5岁,赶上妻子夜班或值班时,他只能把儿子带到单位,儿子常常在睡梦中被叫醒,然后和爸爸一起下班回家。
2012年,省检察院综合业务楼搬迁,邓春友清楚地记得当时有文书档案3201卷14982件、诉讼档案9396卷、录音带88盘、录像带135盘,从登记、打包、装车、入库、上架,他都仔细安排,确保无一丢失、损坏。
2013年,省检察院档案工作迈向整体数字化。多年来的档案都要录入到电脑里,最麻烦的是,录音、录像资料转化成光盘必须重新播放一遍,多年囤积的材料全部转化成光盘,前后连续播放了两个多月。
“我就是一页档案”
在邓春友的不懈努力和带领下,省检察院办公室档案科连续多年荣获优秀单位、优秀集体等称号。
从事档案工作31年,邓春友说他只是做了一个档案人、一个检察人应该做的。
在他心中,早就把自己看成一页档案,这页档案不能蒙上灰尘,更不能被功名利禄所玷污,时间越久远,越应该显示出他的价值,只要是领导和同志们需要,他这页档案将永不上锁、永不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