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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纪念日”本报公益普法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3-06 09:37

  本报讯  “我想问一下,我妻子起诉离婚了,我会不会因为吸毒在财产分配上受到影响?”“我有几张信用卡贷了款,现在我被强制戒毒不能及时还钱,该怎么解决这件事?”3月5日,在第56个“学雷锋纪念日”,“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走进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学雷锋关爱强戒人员”为主题开展了普法活动,现场咨询气氛热烈。

关宏静律师、王猛律师正在解答强戒人员的提问

关宏静(右)、王猛正在解答强戒人员的咨询

  来自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的王猛律师以离婚纠纷常见法律问题为主要内容,就因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带来的婚姻关系不稳定情况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来自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关宏静律师在宣讲“强戒人员回归社会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过程中,不断地鼓励强戒人员以坚强的意志早日戒断毒瘾,重返社会,重新开创幸福的生活。

  此次普法讲座带给50名强戒人员强烈的心灵震撼,他们纷纷表示有信心彻底戒掉毒瘾,做对家庭负责任、对社会有用的人。

  临行之际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省强戒所政委寇岩华说:“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送法进高墙,传递了全社会对强戒人员的关爱,真是一场及时雨呀!”

  据了解,进入3月以来,本报公益普法团大连分团也开展了一次“学雷锋纪念日”公益普法活动,大连分团成员王金海律师、邢树新律师等人来到大连市西岗区新兴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回答了居民提出的关于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问题。

  自2016年9月本报在沈阳、大连两个地区组建公益普法团以来,大力开展公益普法活动,迄今已组织了普法活动百余次。普法团的成员们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部队,为那里的居民、学生、工作人员、职工和士兵送去了一道道“法律大餐”。2017年,本报开始与各市、区、县的司法局、教育局开展合作,还邀请了更多的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加入公益普法团的队伍,不断拓展普法宣讲内容,普法受众的范围也越来越广。

  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我们报社作为全省法治专业媒体,发挥了自身丰富的媒体资源优势和广大律师的专业优势,持续推动媒体公益服务工作常态化,生动展示了媒体投身公益的时代风采。”本报副总编辑、“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团长李良宏表示,2019年将按照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的要求,积极参与到“春暖辽宁”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中去,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营造向上向善、德行天下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