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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女法官的家国情怀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8-05-15 14:03

  人生中难免磕磕绊绊,是迎难而上、锐意进取,还是裹足不前、意志消退?黑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员额法官、副庭长刘翠微选择了前者。

  【人物简介】

  1997年,刘翠微毕业于中南政法大学,分配至黑山县人民法院。20多年来,她以深沉的家国情怀,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始终奋战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经她审理的1300余件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上访缠诉,为国家和个人挽回了上亿元经济损失,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去年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被荣记三等功,2017年,刘翠微以全票当选为黑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刘翠微

刘翠微

  家有难

  儿子重病不误工作

  刘翠微的丈夫是中国石油管道局的一名工人,业务性质决定了他除很少休假外,要常年奔波在祖国的大江南北,此时的刘翠微虽说一人在家,但整天有工作陪伴,还是觉得很充实。但是,自从11年前他们有了儿子小海,刘翠微就开始了与痛苦的抗争,与命运的抗争,并成长为一个满怀家国情怀的坚强女性。

  小海刚出生不久,刘翠微与丈夫便发现他的不一样,动作迟钝,表情木讷。他们带孩子到沈阳、北京等地的大型医院求医问诊,诊断结果让俩人大吃一惊,小海患的是严重自闭症兼智力低下,是重度精神残疾。惊天噩耗之下,刘翠微夫妇开始奔波,为孩子治病。

  但请了20多天假的刘翠微开始反思,自己在上大学时就是一名共产党员,想想在党旗前的誓言,想想刚参加工作时立下的为民司法的初衷,儿子要照顾,但决不能以牺牲工作为代价。她再也坐不住了,带着孩子前往丈夫的老家面见公婆,恳请二老前往黑山护理小海,帮助自己渡过难关。虽说二位老人都年逾花甲,公爹又体弱多病,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儿媳的请求,从那时起,小海每天由爷爷奶奶看护,刘翠微又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了。

  2012年至2013年,小海被送到沈阳市和平区残联所属的自闭症培训中心治疗,期间也是由爷爷奶奶陪护着,刘翠微只是每周五下班后连夜乘火车前往沈阳看望儿子,周日晚上再返回黑山,两年间,刘翠微就是这样跑来跑去,没误一天工作。她深爱自己的儿子,更深爱着党和人民赋予她的审判事业,这就是她对家国情怀所展现出来的理想与追求。

  国为大

  忠于职责赢百姓口碑

  如今,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刘翠微更是以一种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种家国情怀落实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业绩上,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翠微深知,要想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其前提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必须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守住法官应有的尊严、操守和清白,必须廉洁司法。

  2017年初,刘翠微主审一桩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是北京市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黑山县某公司在与其合作过程中,欠其33万余元,且久拖不还。李某担心法官偏袒当地企业,借递交材料之机,用一个信封装了5000余元送了过来,刘翠微发现后严厉批评了李某,“给法官送钱就是侮辱法官人格。”李某把钱收回后心里更加没底。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刘翠微认为,被告以双方约定以外的事实为由拒付货款是违约行为,因此裁定原告胜诉。法院宣判后,李某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没想到自己这么轻易的打赢了官司,没想到黑山的营商环境这么好。事后,为表达感激之情,他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信中赞道:“坚信法治护正义,廉洁司法有翠微。”多年来,刘翠微拒收钱物的事还有多次,久而久之,社会上不少人都知道,到刘翠微这打官司,搞歪的邪的不好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民商事案件越来越多。为了完成审判任务,刘翠微在克服家庭困难的同时,经常提前一个多小时来到单位,撰写判决书或做开庭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近3年来,她每年办案数量都在130件以上,2017年更高达183件,在全院名列前茅。

  2017年10月,刘翠微审理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家住台安县某村的被告王某曾于2016年12月1日向黑山县田某借款5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一份,约定2017年5月6日一次性还清,如到期未还,王某以其台安县城一处一顶三门市楼抵押给田某。到期后王某只还了20万元,余下30万元始终拒绝偿还。案情原本不很复杂,但田某将被告诉至法院后,王某为躲债,早出晚归,法院几次送达均未找到人。刘翠微决定夜堵王某。当年11月8日,刘翠微在一同事帮助下,驱车直奔台安县王某所在村,在其家附近一直蹲守至晚9时许,见王家屋内亮起灯光,才叫开王家房门,正好将王某堵在屋内,刘翠微说明来意后,及时履行了送达手续,同时向王某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王某深受感动,并表示同意履行偿还义务。刘翠微回到家时,见儿子还在奶奶的怀里哭闹着找妈妈,她在心疼儿子的同时,更为案件的进展而欣慰。

  业更精

  断难案成行业标兵

  在黑山县法院,像刘翠微这样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官不是很多,但刘翠微始终有一个谦恭的态度。她深知,中国的法治建设在不断完善进步,作为一名合格法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与时俱进。她常说,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不读书、不学习,不及时实现知识更新,就难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求,就会滞阻司法进步,就会被时代所淘汰。因此,刘翠微在坚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的同时,始终坚持法律知识的学习,使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正因为如此,许多民商事疑难复杂案件,大多由刘翠微审理,勇于挑战也使她乐在其中。

  2016年5月,刘翠微主审了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家住黑山县某社区的贾女士和同社区的李某系亲属关系。早在2012年5月,贾女士找到李某,打算求其帮忙,把自己手中的存款投资到吴某所经营的粮贸公司,以获取利润收入。于是李某用贾女士的存折分两次取出25万元借给吴某,因为是李某经手,吴某便给李某出具一张25万元的欠据,约定月息2分,并定于2013年4月一次性偿还本息。

  结果,因吴某经营不善,借款到期后再无力偿还此项债务。只好与李某再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内容为:“我吴某通过李某向贾女士借款25万元,目前因还款困难,愿将3辆机动车登记证抵押给李某。”贾女士见到此协议后,大为恼火,“我要他机动车登记证干吗!”贾女士不认识吴某,又觉得这一切都是李某造成的,于是一气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25万元借款。李某辩称,原告所诉事实和理由完全不成立,钱都借给吴某的粮贸公司了,应该告的是吴某。

  刘翠微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为本案是民间借贷关系还是委托合同关系,被告是否有偿还原告25万元的义务。通过庭审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显示,被告将原告存款取出的事实存在,该款项确实由被告投入到吴某的公司,并且是以被告李某的名义,而吴某也以书面形式表示从李某处借款25万元,愿意偿还给李某,对此事实双方均无异议。针对这种行为的法律关系性质,原告主张是被告向原告借款,是民间借贷关系,被告主张是原告委托被告在吴某处投资,是委托合同关系,应由吴某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双方提交的书面证据,和双方认可的事实,均指向吴某向李某借款25万元。原告主张民间借贷关系的证据的证明力高于被告主张的委托合同关系的证明力。因此依法判决,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25万元。由于刘翠微适用法律严谨,辨法析理令人折服,经她审理的许多疑难复杂案件均实现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后记

  现在,刘翠微的儿子小海已成为某小学的一名旁听生,白天由奶奶伴读,晚上则由刘翠微亲自辅导,尽管孩子生活还不能自理,但在学习上的点滴进步都让她非常欣喜。法院的同事对刘翠微都很钦佩,说她在家无愧为孩子的好妈妈,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儿媳,在单位无愧为一名好法官。刘翠微正是以这种深沉的家国情怀,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做了最好的诠释。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疾行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刘翠微的身影看似那样瘦弱,但她的步履却是那样的坚实、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