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我省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省公安厅加大力度建设公共交通立体化防控体系,为公共交通场所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共交通场所的治安环境已经成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风向标”。强势打造严密的公共交通立体化防控网络,刻不容缓。省公安厅结合十九大安全保卫工作,采取系列举措,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针对国内外公共交通系统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省公安厅强调要建立信息研判会商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公交运营企业定期开展研判会商,通报情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消除潜在的隐患;要建立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以巡逻查控、破案打击、隐患检查、应急处突、打防宣传为突破口,分层分级,明确目标,细化流程,进一步夯实和打牢各项基础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突预案体系,各地公安机关要制定公共交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市级应急联动处置指挥机制,为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公共交通突发事件提供保障;要建立高峰勤务机制,各地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群众出行最集中的时段、人员最密集的场所、安全防线最突出的点位,最大限度将警力向一线投放,提高见警率,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要密织安检网络,各地公安机关要将地铁、轻轨、长客站的安检工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危险物品的查控堵截;要紧紧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单位保卫队伍和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辅助力量,他们也是公交安保工作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切实发挥作用。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加大巡逻查控力度、强化治安管控措施、依法打击有关违法活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同时,积极推动交通运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营企业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注重资源整合利用,从而形成齐抓共管、集约高效的安全防范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也要积极协调和配合综治、住建、交通部门以年度考核为杠杆,加强对公共交通运营单位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相关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