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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脚下法援情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07-12 10:16
  鞍山,祖国的钢都,一座钢铁之城。
  彼时,曾有一位青年踏进了鞍山。他就是雷锋。如今,“当代活雷锋”郭明义继续传承了这座城市的雷锋精神。炉火正红,雷锋永存。这是一座城市的温度,更是一座城市独有的厚度和情怀。
  在鞍山,还有这样一个人。戴一副眼镜,满头白发,1996年9月入党的他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平凡的故事,传承着雷锋精神,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他,就是鞍山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姜学琳。



姜学琳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法援花香远飘扬
 
  一件小事在姜学琳身上体现了无限的正能量,细微之处见真情
 
  去年盛夏的一个清晨,姜学琳像往日一样,在办公室准备当天的工作材料,只见有位老人推门而入。这是一位操着浓重山东口音的老人,佝偻着腰,衣衫不整,左手拎着一个破旧的行李袋。“老人家,您有什么事?坐下慢慢说!”放下手中的材料,姜学琳上前问道。
  老人没说话,从行李袋里掏出了一张报纸,开口说:“俺就是冲着你的名来的。你可得帮帮俺!”
  原来,老人是山东平邑人。老家有一个砂场,原本是村里260户村民的集体经济项目,却被政府转让出去,没有给村民应有的补偿。就这样,村民把政府告了。
  “我们经过多次的申诉,甚至信访,但是都没有结果,后来在报纸上看到你为老百姓伸张正义,听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所以就找到你了。”老人一边说,一边从旅行袋里掏出一个破旧的茶杯,喝起水来。很显然,老人坐了一路的长途车。
  那么,老人又是怎么找到姜学琳的呢?
  老人无意中看到了一张报纸,上面讲姜律师的事迹,于是慕名来到了鞍山。“俺也是没有办法了,但是看到了你为老百姓维权的事迹,俺觉得应该相信你。”
  没等姜学琳开口,老人继续抓着姜学琳的手说道:“俺也不是没找过别人,可是北京的律师张口闭口就是几十万,俺一听这么多钱,心里就更没底了,因为这不是俺一个人的事,是全村百姓的事。所以俺得找个靠得住的。看了你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不远千里,一个陌生的面孔,却如此地有温度,如此地充满信任。按照姜学琳的的性格,这事儿必须管到底。但是,法律援助事项属地管辖原则,又成为姜学琳心中的难题。
  能不能管?怎么管?面对种种疑问,姜学琳努力思索着解决办法。在姜学琳看来,首先应该找到老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但既然老人出来找援助,显然找当地的法援可能也无济于事。”姜学琳想,怎样独辟蹊径,怎样快捷找到办法,成为关键。这时,姜学琳突然想到了司法部曾经出版过一本名为《太阳花》的法律援助书籍,当翻到山东部分时,姜学琳看到了一位名叫张济广的律师的事迹。这位律师来自山东泰安,虽然与老人的所在地也相距300公里,但是总算是在山东省内,既方便协调给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又可以防止受地方干扰。
  “这书里面宣传的办理法律援助的律师都是名人,如果能找到他,也许能够有办法。”姜学琳激动地告诉老人。就这样,姜学琳立即联系张济广,经过几番联系,终于找到了张济广,听了简要经过,张济广同意帮助老人联系办理法律援助。
  细微之处见真情,围绕姜学琳的故事还在继续。



姜学琳耐心为当事人调解
 
  一名法援律师的情怀
 
  姜学琳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既热情周到,又充满智慧,充分为当事人考虑
 
  都说幸福的人都一样,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家住鞍山的李梅可能就是不幸的那一个。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姜学琳律师。故事还得从李梅为儿子举办婚礼的那天说起。
  2016年7月某日,在鞍山某饭店,鞭炮声响,迎来一对新人。可是,正当大家沉浸在新人的幸福之时,一声惨叫打破了喜庆的场景。
  因为劣质冷烟花炸伤了新娘的双脚。喜事变坏事不说,更让本不富裕的李梅家添上了一笔沉重的负担。仅前期治疗就花费了五万元之多。由于销售冷烟花的商家拒不承认是因为销售了劣质冷烟花造成的伤害。李梅只能够通过寻求法律援助,帮助其打官司。
  就这样,姜学琳出现在李梅的诉讼案中。
  姜学琳通过梳理案件发现,新娘被炸伤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定残都是显而易见,难点在于如何取证,如何证明商家所造成的伤害。为了取证,姜学琳几次以购买烟花为由来到销售点,最终通过发票以及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找到了合理的证据,几经周折,商家也因此对李梅一家进行了赔偿。
  对于姜学琳来说,法律援助对象走进了他的内心,而他则走进了受援者的生活。
  在法律援助办案期间,姜学琳不但了解到李梅家异常困难,还得知李梅也是残疾人,一只眼睛已经失明。就这样,姜学琳又帮助李梅申请减免了诉讼费。
  如今,中午时间经常能够看到李梅出入法援中心的场景。原来,李梅通过自学,学习了一套按摩手艺,李梅常说:“法律援助中心的人都太好了,可是自己无以为报,只能给大伙按按摩,这样才安心。”也正是这样,李梅成为了鞍山法援律师们的朋友。
  这么多年,姜学琳在鞍山可谓名气十足,尤其是在弱势群体的圈子,无人不知姜律师。除了“老朋友”之外,慕名而来的“新朋友”也不少。
  镜头切换到又一个受援者身上……
  一位老人满头白发,佝偻着腰,走路一跛一跛,显然腿部有残疾,没等姜学琳开口,老人便哭诉着说:“姜律师啊,你可得帮帮我,我儿子腿要截肢,还得不到赔偿,这可咋整啊?”都说孩子是父母身上的一块肉,孩子失去一条腿,对于父母的打击可谓是致命的,更何况对于一个父亲还有残疾的家庭?
  姜学琳连忙让老人坐下,倾听老人的遭遇。
  原来老人是吉林白城人,儿子近几年都在鞍山打工,因为在工地干活,腿部受了伤,加上治疗不及时,目前一条腿将不得不截肢。
  “治疗快三年了,医疗费就花了40多万。”40多万元,对于这样一个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如今父子二人连起诉工地的起诉费都没有了。
  “我自己也有儿子,看到人家的儿子这样,将心比心,我心里很难受。”虽然这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虽然还有很多未知,但是姜学琳毅然决然接下了案子,决定帮助这对患难父子。
  首先是与工地方面的负责人建立联系,经过多次联系,对方同意通过调解的形式达成赔偿协议。这样,赔偿的金额成为关键。两方也开始了拉锯战。
  情理,法理,道理。此时此刻,对于姜学琳来说,既要为法律援助对象讨回公道,又要实现公平正义。最终,经过多日的调解,对方同意赔偿74万元。签订调解协议当天,几十万元的现金就摆在了桌子上,对于这对父子来说,可谓是“救命钱”。
  事后,老人偷偷找到了姜学琳。
  “姜律师,我得办点事儿。”说着,老人从衣兜里掏出几千元钱,“这是给你的律师费,你说啥得拿着。”
  “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法律不允许,良心更不允许,这是你儿子的保命钱,这钱咋能要?”姜学琳连忙拒绝。老人当即说下了一番朴实的话语,“我都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在外面打官司请律师,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你前前后后帮我跑这么多趟,咋能不给辛苦钱。这钱如果你不收下,我心里难受。”说着,老人继续把钱往姜学琳衣服里塞。
  而此时,姜学琳也说下了这样一番话:“老哥,咱们也就此认识了,从此以后咱们就是朋友,这个钱,我说什么都不能要,这是作为一名法援律师的底线。以后逢年过节,只要你能想起来在辽宁鞍山有我这个律师,给我祝福,就足够了。”
  说着,老人哭了,这种泪水夹杂着多年来的苦楚与出现转机之后的感动。
  可以说,整个案件用非诉的手段进行调解,做到了事件解决快,拿到赔偿快。



姜学琳为弱势群体讨回工资
 
  他是公平正义的使者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姜学琳看来,两边都得是公平的,这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
 
  在外人看来,姜学琳很多时候扮演了桥梁的角色。左手是老百姓,右手是政府。
  镜头转到案件开庭庭审现场。
  站在被告席的张某垂头丧气,显然已经丧失了面对未来的勇气。而此时,被害人家属双拳紧握,要对张某大打出手。俗话说“杀人偿命”,张某之前的行为固然可气,但是在法律面前,张某依然有辩护的权利。此时,坐在辩护席上的姜学琳与张某形成了鲜明对比。姜学琳镇定自若,正在逐字逐句认真地听着对方律师的陈述。
  “他当时都认为自己肯定得被判死刑了。”姜学琳回忆说。原来,无业人员张某在本溪、鞍山等地流窜抢劫作案多起,并有两名被害人死亡,连他自己都认为将被判处死刑。
  由于张某经济困难,办案机关又联系不上他的亲属,按照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程序,姜学琳为张某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为其出庭辩护。
  “我首先阐明政府法律援助的职责以及给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提供辩护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国家法律的人性化,并从法律程序及文书要件上提出诸多质疑,依法进行辩护。”回忆起当年的场景,姜学琳这样说。
  法庭上姜学琳入情入理的论辩,法言法语的发言,连被害人的亲属及代理律师都不得不服。被害人的亲属非但没有对姜律师的辩护反感,相反他们对姜律师如此认真负责地为素不相识的犯罪嫌疑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表示理解和钦佩。
  最终,姜学琳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最后判处张某无期徒刑。
  法律援助的活儿,麻烦、无收入、折腾,是最真实的写照。而姜学琳却对法律援助的工作乐此不疲。有的时候,整个案件办下来,姜学琳还得自己“搭钱”。但是,当看到当事人拿到赔偿款时,他也跟着高兴。姜学琳常说,乐意为老百姓“跑腿”。
  15万元,对于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位家庭困难的智障人员来说,却是一笔巨款。
  一堆皱皱巴巴的材料,叙述不清的事实……一个智障未成年人张某走进了姜学琳的视线。
  原来,张某自幼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其父因车祸身亡,他需领取父亲单位投保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赔偿金10万元及其父在银行的存款5万元,却遇到了法律难题。在领款手续上,需先行办理公证证明,但当地村委会因受其近亲属干扰,不给张某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此时,唯一能帮上忙的是张某已出嫁的姐姐。可是,姐姐并不懂法律。姐姐只好带着张某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姜学琳非但没有将姐弟拒之门外,反而热情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办理相关法律事项。
  经过多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取得了相关证明材料,又为张某联系公证部门,办理公证费的免收,并帮助张某办理了公证书。张某姐弟正是由于姜学琳的多方努力,才领取到相关钱款15万元。
  当15万元一分不少地放在姐弟俩手中的时候,张某的姐姐哭了。此时,姜学琳的眼眶也湿润了。“看到需要帮助的百姓有了好的结局,我也感动。”正是经常绷着为弱势群体打官司的弦儿,姜学琳从来没有间断过。
  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太多太多……
  王某某等151位农民工来自东北及华北地区,他们在鞍山某工地打工,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但他们的工资却迟迟得不到兑现,一拖就是几年。姜律师帮助他们用法律维权,该起农民工集体诉讼讨薪案件所涉及的欠资额达80多万元,他为151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几经周折,终于使农民工们拿到了被拖欠几年的血汗钱。
 
  速写
  推进法治建设 有他一份力量
 
  姜学琳常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应该是社会大众相互扶助的基本理念。
  姜学琳积极参与立法层面的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调研意见。如为中国法学会“法治建设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提供调研意见,为司法部《“十二五”法律援助规范》提供调研意见,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还以法律专家的身份参与《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工作,为鞍山市“法律援助律师提前介入刑事案件”提供调研意见。
  姜学琳注重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他曾多次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的实习指导老师,并任实习律师和初、中级律师的业务指导老师,还负责鞍山地区司法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积极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量法律人才。他通过《中国依法行政年鉴》和《中国司法》《中国当代社科文献》等诸多国家级文献和期刊以及地方报纸和期刊,发表《国有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房地产若干法律问题论析》《合同保底条款效力问题刍议》《我国现行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和形式之问题探讨》和《谈我国人权的特点和法律保护》等专业论文及法律文稿50余篇,内容涉及《宪法》《刑法》《合同法》等,而他所提出的诸多法律理论观点被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所肯定及认证,他为推进法治建设做了大量有建设性的工作。
  也正是凭借这样的精神,姜学琳还长期到鞍山广播电台做公益讲座,义务向社会讲解法律知识。
  晚上九点整,他走进直播间里,和电台主持人一起讲解《慈善法》。他用听众熟悉的声音介绍说:“慈善法作为我国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和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社会参与扶贫、济困、救灾作为重点,同时把促进教科文卫体和环保事业发展等公益活动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系统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为慈善事业深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增加了支持条件,加强了法制保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赢扶贫攻坚战,特别是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弘扬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不断累积道德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精神动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忙碌了一天的姜律师,低沉而略带疲惫的声音在鞍山钢城的夜空回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