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公证工作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省司法厅出台了全省公证行业便民利民“最多跑一次”14项工作措施。
这14项工作措施包括:
借助互联网技术推进“最多跑一次”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手机APP和12348辽宁法网等4种移动办证端口咨询和申请办理公证,实现出生、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身份证等27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认真做好“减证便民”工作。编制《辽宁省公证行业办理公证所需材料目录汇编》和《公证服务企业目录、制度及承诺》,列明公证事项,提出简化程序和创新服务措施。
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申请人属于“老、弱、病、残”或者行动不便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绿色通道”服务,公证机构审查后应安排专人负责,提供优先公证或上门公证服务。
倡导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证明材料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先行予以受理,当事人可以在领取公证书时补充其它次要证明材料。
成立专门“调查取证”部门。倡导规模较大的公证机构成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成立“调查取证”部门,专门为百姓解决办理公证时取证难的问题。
引入公证自助受理机。减少公证机构的人员投入,提高工作效率,并能为百姓提供8小时以外的公证自助服务,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整体形象和水平。
探索试点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应用技术。制定出台《辽宁省公证远程受理系统建设方案》,探索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案件申请,并实现远程交流、身份确认、远程受理、线上审批、制证和发证等远程视频公证服务。
据了解,省司法厅将加大与公安、民政、房产及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推动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在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采取邮政、快递等方式发送公证书,并对符合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办理公证实行减免费用,对捐献遗体、捐献器官人员办理公证实行免费,对小额继承案件只收取工本费,对军人、军烈属、劳动模范等办理公证实行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