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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一方青绿——沈阳中院开展系列司法宣传活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曹佳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08-21 10:42

  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多项活动,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

  一直以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法治之力增进民生福祉。

鱼苗乘着“滑梯”游入湖中

鱼苗乘着“滑梯”游入水库中

  司法保护赋能审判

  日前,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沈阳中院等5家集中管辖中院协办的“辽宁法院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座谈会”在盘锦召开,与会6家中院联合发布了《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书》。

  沈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波代表沈阳辖区法院作交流发言,结合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以来诉讼案件总体情况,以“深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河”为题,介绍了在服务大局、依法保护、协同治理、理论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还围绕深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做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大文章、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强化品牌建设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等内容分享相关经验,得到与会人员一致认可。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8月12日,沈阳中院在“棋盘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秀湖水域组织实施了“增殖放流修复生态,见证执行守护公益”生态修复活动。此次见证执行活动旨在拓宽以实际生态修复替代简单经济赔偿的司法实践路径。

  据悉,此案的被告张某忠、姜某兴分别因在浑河河道内非法使用皮艇、挂网等捕鱼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经沈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被告均当庭认错悔改,同意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足额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当天上午,在波光粼粼的棋盘山水库,工作人员小心翼翼解开鱼袋,在合议庭成员、公益诉讼起诉人、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共同见证下,3万余尾鲢鳙鱼等鱼苗乘着“滑梯”游入水库中,回归自然家园。两名被告亲历投放过程,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农业、生态环境专家严格把关鱼苗质量与放流流程科学性,确保每一尾新生命对修复水域生态切实有效。

  “今天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让受损的渔业资源得以恢复,让‘谁破坏、谁修复’的法治原则看得见、摸得着,充分展现了法院在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绿色发展中的责任担当。”沈阳市人大代表、浑南区满堂街道古砬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连勇这样点评。

  召开案件办理联合培训会

  日前,沈阳中院组织召开涉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联合培训会暨2025年第十七期“沈法讲堂”。本次专题讲座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进行,各集中管辖基层法院设分会场。

  沈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沈阳市审判业务专家董凤瑞以“清理河道违法建筑案件司法审查若干问题研究”为题作专题授课,结合审判理论及司法实践,围绕涉清理河道违法建筑案件中各阶段行政行为如何审理、各类案件诉讼程序如何衔接、行政机关在清理河道违法建筑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常见情况,为参训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通过本次培训,深入学习了人民法院对于清理河道违法建筑案件的审查要素及裁判标准,统一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审判机关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为进一步做好沈阳辖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