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有些矛盾纠纷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一方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对于这类纠纷,调解人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找出症结所在,切实帮助其解决困难。困难解决了,矛盾纠纷也就化解了。
本期选取的三个案例,就是调解员通过找到症结化解矛盾的故事。
编号076
多方联动说法讲理 邻里矛盾化于无形
矛盾焦点:私改排水管道引发纠纷
案例简介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一根排水管道却让某小区的俩邻居争吵不断。近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道美域天成小区的业主宗某来到“居民评理说事点”寻求帮助。“你们快帮我评评理吧,我找他家好几次了,都不解决,只要下雨天我家就别想睡觉了,窗户上都是水,跟水帘洞似的,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了。”评理说事员一边安慰宗某一边表示:“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帮你解决的。”
原来,五楼业主何某因私自更改排水管道导致雨水溅到同一单元二楼,给二楼业主宗某家带来极大的生活困扰,宗某表示,每次下雨时雨水都不停溅在自家窗户上,严重影响家人睡眠和生活,双方产生纠纷后协商未果,宗某申请评理说事点调解。
调解过程
沈阳市铁西区司法局昆明湖司法所、派出所、街道、执法局与中央湖畔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人员(昆明湖街道调解员顾博、昆明湖司法所调解员周健伊、中央湖畔社区调解员邹荣凯和贯绍辰)到现场进行联调联处矛盾化解,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认为,解决双方僵持不下的纷争,还需倾听双方的陈述,解开大家的“心结”,只有引导双方互谅互解,才能真正解难题、化纷争。
当调解员上门与何某沟通了解情况时,不料何某态度强硬,不愿配合调解。调解员迎难而上,经过现场核实情况后,对五楼业主何某进行了说服教育,“民法典规定,业主私自改家里自用的排污管,造成的损失需要自己负责。而且您带给二楼业主的困扰,如果双方协商调解都不能达成一致,他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调解员劝解道,“公民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您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私自更改排水管道致使雨水溅到邻居家,严重影响邻居睡眠和生活,应承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调解员们又用“两邻理念”耐心劝导双方要友好相处,以邻为贵,教育引导五楼业主何某站在他人角度处理问题,相互理解。
通过调解员跟双方业主的反复沟通,五楼业主何某坦承,自己的做法确实欠妥,承诺把排水管道改回原始管道,并写下保证书,双方现场和解,二楼业主宗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调解员说
周健伊:对本次矛盾纠纷,我们调解员迅速响应,实地走访、亲身体验,述真情、讲道理、明法理,最终促使两邻成“睦邻”。调解小组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建设和谐家庭和社会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次调解成功化解了邻里之间矛盾纠纷,将事件隐患于细微处消除。
编号077
兼顾双方利益 案件顺利化解
矛盾焦点:公司经营困难导致拖欠工资
案例简介
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有43名农民,农闲时在灌水镇某实业有限公司从事畜禽养殖、孵化及屠宰加工工作。
自2020年起公司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资金周转不灵,后来在发工资的日子就不能给农民工们支付工资,并且拖欠至今。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灌水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晓云经初步了解,认为这43起案件本身案情清晰明了,法律关系简单,但案件背后涉及到的问题不简单。
如果单纯按照法律一判了之,不一定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王晓云决定力争调解解决纠纷。在充分考虑案件背后涉及的问题后,灌水法庭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处理,引导原、被告准备相关材料,尽最大努力帮助双方当事人做好诉讼准备,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同时,王晓云在开庭前多次与原、被告沟通,释法明理,并向双方当事人表示希望在解决欠薪问题的同时,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王晓云耐心的沟通协调下,双方的隔阂慢慢消除,分歧渐渐缩小。
被告企业坦诚地表示,近两年企业出现困难,效益不好,但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应该拖欠农民工工资,争取改善经营,早日偿还农民工的工资。
原告农民工们也表示在企业干活多年,确实能感受到企业的难处,暂时无力支付工资有客观原因,也不想让纠纷给企业带来太大压力。
最终,双方互相理解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化解。
灌水法庭发挥司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成功化解43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与好评。
调解员说
王晓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往往具有群体较大、矛盾容易激化等特点,如处理不当很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一边是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一边是经营困难的企业,如何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减缓企业的压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这都是我们办案时要考虑的问题。宽甸县法院兼顾各方利益,秉持调解优先原则,既注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也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了司法保障。这样也就能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
编号078
拉家常“套近乎” 老人主动“服软”
矛盾焦点:违规建楼道储物间
案例简介
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道群英社区某号楼某单元一楼住户王某为图自己方便,在楼道内建储物间。他方便了,但整单元的住户都有很大意见。储物间的存在,严重地阻碍了他人通行,且楼里老人较多,经常出现身体磕碰受伤的情况。更让住户们担心的是,该行为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楼上失火,这里是障碍,该储物间着火,整单元都会变成“烤箱”。
住户们意见很大,与王某没少发生口角,矛盾不但没解决,反而越来越激化。社区多次上门找王某协商,也都吃了闭门羹,王某一副软硬不吃“爱咋咋地”的蛮横态度。
无奈之下,社区只好找到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渤海街派出所。派出所民警陈正安接下了解决此矛盾的任务。
调解过程
到社区以后,陈正安没有直接上门问责,而是先做了一番调查,这一调查,还真获知了事情背后的隐情。王某已经83岁了,性格倔强、情绪易激动,曾因楼前停车位、下水管道疏通、旧楼外墙保温改造及垃圾桶设置等问题多次与社区和居民发生过矛盾。因此,抱着“当时我有事没人管,我的事别人也管不着”的态度,拒不拆除储物间。即使民警第一次上门调解,王某也是紧闭房门,不予理睬。
“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了,本身脾气就不好,绝不能强拆蛮干,所以,我们决定采取‘怀柔’的策略,消除他心内的不满情绪,再解决问题。”陈正安说。
这之后,陈正安成了王某家的“常客”,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多次到王某家走访,并不提拆除储物间的事,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和王某“套近乎”,并帮他做一些家务,逐渐得到了王某的理解和信任。事实上,王某对陈正安的目的一清二楚,终于,王某主动给陈正安打电话,表示愿意拆除楼道的储物间。考虑到王某年岁已高,陈正安便上门帮助老人拆除了储物间,并把他家的屋子及楼道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事后,王某表示会做一名守规矩的社区居民,与邻里间搞好团结,至此矛盾彻底得到解决。
调解员说
陈正安:很多矛盾的背后,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隐情,因此必须找到问题的“根”。同时,通过合适的方式方法,做好“和事老”“老好人”,使矛盾在无形之中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