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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五周年“回头看”——铁岭检察开创四个“全省首例”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2-06-28 10:50

  本报讯 6月27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五周年 ‘赶考’路上建新功”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铁岭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紧扣法律监督这条主线,主动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服务保障铁岭全面振兴的大局中谋划、统筹、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

  五年“赶考”路上,铁岭检察一步一个脚印,坚定前行。2018年4月,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岭市环境保护局银州分局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省首家设立派驻食品药品、环境资源领域检察室,同年6月,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平台正式上线;2018年10月,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得到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破冰之案;2019年6月,铁岭市检察院与铁岭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在河长制中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将“河长+检察长”开展“两长”巡河活动写入其中;2020年6月,在全省创新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三长”联合开展巡河护河,合力推动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2020年8月,由铁岭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铁岭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作为省内首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铁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聂威在发布会上表示,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以及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凝聚各方之力,达成广泛共识,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跃升,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铁岭贡献检察力量。

  成绩单

  截至今年6月,铁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着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共立案15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48件,提起公益诉讼32件。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公益林165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7.6公里、河道淤沙5万立方米;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各类垃圾2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