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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五个一”激发司法行政系统内生动力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志强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2-05-16 10:19

  本报讯 年初开始,营口市司法局着力深化法治建设提升工程,构建法治建设目标体系,立足五个目标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立足创新、体现亮点。

  践行“一个标准”——绝对忠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标准,时刻认真对标对表,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树立“一个底线”——安全维稳。把维稳作为第一底线,时刻绷紧安全维稳弦,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内外”双向排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服务,强化对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在重要时间点“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坚决防止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抓好“一个重点”——营商环境。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营口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供给。要从管好分管领域行业和服务好民营企业两方面入手,根据属地原则,强化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做好涉民营企业家社区矫正的管理和服务,严格遵守法律底线,在法律框架内帮助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解决问题,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不断推进行政复议一体化进程,争取县(市)区党委政府更进一步的支持,把好事办好。

  弘扬“一身正气”——选树典型。以干成事论英雄,把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奋发进取、埋头苦干、勤勉尽责、有成绩有效果的典型选拔出来。

  强化“一种责任”——担当作为。弘扬时代正能量,充分激发司法行政系统的内生动力,从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先进作用的角度出发,充分调动全系统工作人员积极性,牢固树立“干好工作是本职,干不好是失职”的理念,推动作风不断转变,尤其是窗口单位要将为民服务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者“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