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营口市公安局自贸区分局行政审批大厅公安窗口认真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认真落实具体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企业相关业务审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为企业服务两不误。
5月6日晚,营口天元化工有限公司林经理向公安机关求助,称库存原材料不足,再不补充将影响企业生产。自贸区分局“审批窗口”警员急企业之所急,办企业之所需,马上答复第一时间办理相关诉求。
针对疫情期间人员封闭、交通管制、企业人员不能到大厅办理业务的实际情况,5月7日上午8时,自贸区分局审批窗口的警员在大厅办完电脑打单后,步行2.5公里到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上门为企业办理相关产品购买证。因疫情防控要求,外来人员不能进入企业办公区,工作人员便在门口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受到企业领导和职工的一致好评。
编辑: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