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向3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送去3份特殊的“家书”——《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履行监护管教职责,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春节前,王某某、王某、李某某3名未成年人在乘坐岫岩到凤城的客车上与乘客发生冲突,进而大打出手,对他人造成伤害。岫岩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晓宇受理此案后,了解到3名涉案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因其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这与孩子家长管教不严,缺乏有效沟通,对孩子学习、交友以及为人处事方面的引导不够等不无关系,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深刻反思。
为切实教育、挽救迷途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监护人应履行监护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张晓宇为3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各自量身定制了一份厚重的“家书”——《督促监护令》。同时,为贯彻履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方针,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有效强化情感沟通,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案件承办人积极与他们的家长沟通交流,指出其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各位家长均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关怀和引导,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