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月19日19时40分,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哈高速沈阳方向424km处时,发现一辆小型吉普车在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民警透过车窗发现,车里只有一人在驾驶位置上躺着,一动不动,民警拍打车窗试图叫醒却没反应。为了防止驾驶人因突发疾病导致昏迷,民警立即拨打了120,同时做好了破窗救援的准备。不久,驾驶人有了反应,在他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驾驶人翟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翟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供认不讳。翟某称,因家庭琐事,他独自驾车由天津返回北票,当行至服务区时喝了一瓶二锅头。至于将车如何开到葫芦岛、如何停在高速上,自己也记不清了。
公安机关对翟某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民警对翟某进行酒精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