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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乡村绿”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2-01-13 10:32

  本报讯 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绥中县委、县政府号召,以“检察蓝”守护“乡村绿”,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着力推进县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绥中县检察院指派第四检察部主动深入乡镇进行摸排走访,发现线索,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一些乡镇、村屯、河道周边等处有大量直接堆放的生活垃圾,堆放点无任何垃圾收集和处置设施,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某河沟内甚至存在大量随意丢弃的农药瓶,农药残留严重污染地下水,危害村民的身体健康。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环境综合整治职责,维护乡村生态环境,绥中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依法对有关乡镇进行立案调查,全面取证核实后,分别向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乡镇政府依法履职,对辖区内生活生产垃圾进行清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和垃圾收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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