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沈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将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细化任务、明确标准、压实责任,以只争朝夕的决心信心,把握好查纠整改这一核心环节、关键阶段,坚决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这项扬正气、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沈阳市检察机关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推进会现场
沈阳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严字当头
推动检察队伍自我革命
沈阳市检察机关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勇气,进行全方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大体检,不断纯洁检察队伍,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
高位推进自查自纠。持之以恒深化文件学习和解读,开展三轮谈心谈话和自查,全面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指引。连续召开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小组会议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的工作调度推进会,制定出台17项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文件,组建线索研判、案件评查等多个工作专班,健全了条线指导、清单销号和沈阳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定点督导基层检察院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六查”措施,建立“三个规定”填报等20余项台账,努力实现了工作规范、底数清晰、推进有序。
稳妥推进案件评查。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2018年以来已办理的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评查确认了“五级书记抓信访”2018、2019年交办案件和2020年省委政法委交办案件;运用智能化数据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案件集中排查;对基层检察院2018年以来办结的危险驾驶案件专项检查;对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案件刑事诉讼监督不力问题,开展案件评查和清理“挂案”等工作。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在政治建设、思想认识、监督制约等深层次问题上找差距、补短板,制定了《关于对在统一应用系统内超过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加强流程监控的意见》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做到追本溯源、正本清源。
深字引领
强化检察机关履职支撑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教育整顿中肩负双重任务。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抓好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坚持强化政治担当,立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核查线索,深挖执法司法腐败,助力教育整顿取得更大实效。
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2018年以来审判机关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侦查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强制措施决定和侦查活动违法的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出监督意见但法院未采纳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民事审判行为违法监督案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沈阳市检察院重复信访行政检察案件等,组织专班进行统一评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贯彻落实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沈阳市检察院起草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拟于近期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与沈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毒品案件管辖的通知》;与沈阳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社区矫正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的意见》;与沈阳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等文件,推动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将高效核查办结线索作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突显教育整顿成效的重点任务,先后制定《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规定、《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线索处置办法(试行)》,明确了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等工作方式,组建了由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组长、八个主要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线索工作组,具体负责与上级教育整顿线索专班对接,线索的收集、筛选、分析、研判、管理和移送等工作。在办案中实行侦查一体化战略,注重保护涉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诉讼权利。分管领导带领专班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实行逐案“过筛”。对有效问题线索,实行专班办理;对涉法涉诉线索,进行深挖细查、依法处理,努力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的检察履职支撑。
细致入微
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
全市检察机关把走群众路线作为开展顽瘴痼疾整治的重要遵循,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起,找准问题症结,聚力攻坚克难,确保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更有抓源治本的长效。
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坚持“开门搞整顿”,沈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20余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1000余封,向民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260余份,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采取自查、互查、核查和大数据筛查等办法,有针对性地对顽瘴痼疾进行深入整治。
注重细化整治内容。在高质量开展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及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六大顽瘴痼疾的同时,深入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在确保扎实规范完成“6+2”“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结合检察职能特点,对整治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化,增加了对近年来涉黑涉恶案件、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检察人员所办案件“回头看”、对刑罚执行监督进行巡回和交叉检查、对在押企业经营者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内容,开辟了利用侦查监督平台进行立案监督检查的新“切口”。把握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的辩证关系,对能短期内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复杂疑难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抓好制度执行,确保达到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的落实效果。
实至名归
提升司法为民工作质效
沈阳市检察机关坚持民意导向,注重检察特色、注重统筹推进、注重贴近群众,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企利民举措,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司法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
助力民企发展。启动“检察蓝助营商春季行动月”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功能,组织两级院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采取“订单式”服务的方式,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的司法保护需求,创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市场主体涉知识产权风险检察提示,增强沈阳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检察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列为支部学习和党日活动主题,建设“党建+营商”实践基地,组建营商志愿者队伍,努力使每一名检察官的一言一行都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在沈阳检察机关进一步叫响。
回应群众呼声。落实重点难点信访问题检察长研判调度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全体员额检察官到控申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变群众上访为检察长、检察官“下访”,让群众少跑路。充分发挥公开听证机制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第三方作为听证员群策群力,共促息诉息访。回应群众诉求开展“公益问需”活动,启动“维护残障群体利益”专项监督,推进守护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为受害家庭提供救助,帮助其走出困境。深化针对未成年人的“两个帮扶”工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组织开展系列志愿活动,一体推进民法典宣传等五项主题活动,收到良好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