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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服务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省政法机关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答记者问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文 记者 孙程超 摄 | 发布时间: 2021-05-26 10:18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政法系统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效体现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月25日,在我省召开的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上,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分别就本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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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请问全省法院系统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有哪些举措,进展如何?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延忠:省高级人民法院从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三方面推出10项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组织在全省法院推开,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

  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水平,落实司法为民、惠民、便民举措。通过建立“协作跨域立案”“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等,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贴心的诉讼服务。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立案前多元解纷,促进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并建立速裁快审机制,减轻群众诉累。充分发挥移动微法院掌上功能,实现诉讼事务“一网统管”“一键通办”,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自助立案一体机、全域送达一体机等多项服务设施,让“智慧法院”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纾困解难。以落实《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为牵引,以“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问题”等两个专项整治和“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等五个专项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全省三级法院一体推进“1+2+5”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体系。

  着力民生权益保障,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精准救助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济款。严厉惩处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民生领域犯罪,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开通“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系统,优化线上线下解纷流程,降低群众解纷成本。

  记者: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为民实事”意见》,能否具体介绍一下目前的工作开展情况?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许世赢:出台检察为民实事意见,是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忠诚履职,把服务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实践活动。

  在持之以恒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了分组包片、分类型、分阶段主题式督导等方式,不断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办理的制度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访首办环节。

  在司法救助工作方面,转变命案受害家庭救助办理方式,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就有针对性地对故意杀人、抢劫罪的恶性命案以及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的受害家庭进行实地走访,开展命案受害家庭救助工作。

  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进一步畅通涉民营企业专案渠道,相继出台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在申请、审批、监管、权益保障等环节实行便捷监督管理的系列措施,开展了“涉民营企业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省检察院5月21日出台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对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案件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各项措施在检察环节得到全面落实。

  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开展了公益诉讼问需工作,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召开问需座谈会128次,与1096名各界代表座谈,汇总了771件群众关切的环境保护、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案件线索。

  对于涉罪未成年服刑人员家庭普遍关注的帮扶问题,一方面通过“监内帮扶”与刑事执行监督相结合,畅通未检部门与监所部门、社区矫正机构沟通渠道,监督相关部门政策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回归帮扶”,推动涉罪未成年服刑人员出狱后就学、就业等回归社会帮扶工作。

  记者:公安系统是如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念洪:全省公安机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聚焦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堵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难点问题,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行“一站通查、一网通办、一窗通办、24小时自助办和家门口就近办”五种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出台了《服务窗口民警工作规范》,全面规范公安窗口服务标准;部署开展了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推进“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和公安证明事项“网上办”;在全省推广身份证、驾驶证电子证照,并于4月30日正式启用。

  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不规范取保候审”“办理涉企案件不规范使用‘查封、冻结、扣押’措施”三大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规范执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修订工作,组织警种部门召开8场座谈会,讨论完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18个法律法规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细化修改工作;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规范》,6个地市1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完成了刑事速裁法庭建设并开庭审理案件。

  维护群众权益,开展“食安辽宁”行动,持续深化“护航——食药打假”行动;开展“行安辽宁”行动,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缓解城市“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开展“居安辽宁”行动,全面推行“公调对接”“警民联调”工作机制。

  推出惠民措施,推行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推广建设“24小时公安自助服务站”、推行公安证明事项网上办理等十件实事,目前十件实事均在稳步推进落实当中。

  记者:省司法厅在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刑罚执行中,开展了哪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勾燕:省司法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执法为民等方面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制定完善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全系统累计“为群众办实事”5100余件,提供便民措施累计670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500余件。

  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建立为民办事长效机制。围绕法治保障,出台《辽宁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具体举措(2021—2025年)》《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推行便民利民有效举措,当好人民群众的“法律贴心人”。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提交材料减少30%,精简办事环节10项。推行“容缺受理”惠民举措,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提高审批效能。在实现全省行政村“村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又建成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4674个,一季度,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2.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全省37家公证机构开展网上办证,积极推动“零跑腿”办理公证业务。

  主动服务民营企业,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推动1200家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建立联系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简捷监管办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监狱戒毒执法公信力。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省监狱管理局建立全省统一的狱务公开热线,搭建狱务咨询、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在线语音平台。在全省戒毒场所推广使用社会延伸平台APP系统,为已经解除强制隔离的戒毒人员提供点对点社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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