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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兼顾十四载 只求案结事了人心安——记沈阳沈河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团队负责人杨芳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高璇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3-25 10:29

  人物简介

  杨芳,现任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团队负责人,工作14年以来,先后多次被评为区优秀公务员并获评区“优秀调解员”、沈阳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

杨芳2

杨芳

  去年,杨芳结案405件,结案率92%,其所承办的案件呈现出“两高一低”(调解率高、服判率高、上诉率低)的现象。“有些案件法理很明确,但情理很‘现实’,如果简单地依据证据‘一判了之’极易引发新的社会问题。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心安,是每一名法官向往的结果。”杨芳如是说。

  办案不止是敲敲法槌

  当记者问起杨芳,在405件案件中有没有印象特别深刻的案件时,她提到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撤诉案。

  原告杨某某诉称,2010年8月其到被告处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10月,原告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被告始终逃避赔偿。庭审中,被告方代理律师答辩称:“原告为沈阳某酒业批发商行工作,受伤时找到我公司开具员工证明,我公司因认识他、同情他才开了员工证明。”杨芳注意到这一细节,2010年8月被告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确未成立,虽然其与沈阳某酒业批发商行存在一定关联,但严格意义上说,原告所诉被告主体错误,诉讼目的难以实现。

  “我理解的公平正义对每一位当事人来说应该是实质性的正义,程序上出现问题,我们法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帮他们弥补。”为了让原告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诉讼目的,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杨芳全身心投入化解和疏导工作。“能解决的话就不要推诿了,换个主体仍然要解决问题……”她依靠精熟的法律知识和一颗热忱的为民之心化解矛盾。

  “法官办案,不是在庭上敲敲法槌那么轻松的,调解成功一起案件的实际工作量,也不是撤诉裁定上的寥寥数语能衡量和体现的。”在书记员张青楠看来,杨芳具有女性独特的敏感细腻,做起调解工作颇具优势。

  把“天大的事”解决好

  民一庭主要负责婚姻、继承、侵权、医疗纠纷和农民工维权等案件,杨芳常说,作为一名法官,不管大案小案对当事人都是“天大的事”,都要同等对待,给予当事人最公平的待遇。

  有一起医疗事故案件,一方是沈阳市某大型医院,且聘任了专业律师,另一方是既无专业医学知识又无法律知识的患者。此类案件往往情况复杂,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耗时较长,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处理难度大。杨芳接手这个案件后,迅速进入阅卷工作,花费整整3天时间认真看完了满满一大箱子卷宗,开庭审理时,她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丝毫不亚于当事人和代理人,虽未能当庭调解结案,但在审理过程中赢得了双方的充分信任,一致表示:“有这么认真的法官,无论最后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认可。”

  坚守热爱念好“敬业经”

  不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杨芳时刻不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一次,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从外地赶来沈阳开庭,不巧杨芳因腿上长了一个脂肪瘤刚动完手术正在静养休息。考虑到原告和另一被告均为外地人,车票可能都已经订好了,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行程安排,她决定庭审如期进行。因为腿上有伤口不能坐着,整整一个下午,杨芳一直是站着主持审理的。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她只是笑着说:“站着舒服些。”直到庭审结束当事人才知道真相。

  就这样,杨芳用自己的坚忍与敬业精神确保了一起又一起案件的顺利进行。

  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杨芳还多次走出法庭深入到社区,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结合自身审判工作经验,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典型案件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为社区居民及人民调解员上法治课。

  采访中,杨芳坦言,真实的法官职业生涯与学生时代对法官的想象并不相同,但她愿意在琐碎又复杂的工作中继续前行。热爱,让坚守成为一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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