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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21-02-02 10:07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核发情况自查工作并重申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2009》299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对发放新闻记者证的规定要求,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杜洪宇、马琳、郑子超、张开禹、任晓霞、王璐璐、王怀实、董楠、齐岚、江海峰、黄硕。

  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拨打以下举报监督电话:

  本报举报监督电话:024-22896696

  辽宁省新闻出版局举报监督电话:024-23128457、23128341

辽宁法制报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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