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我省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坚守战“疫”一线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02-20 19:44

  辽宁长安网讯 案件管理大厅作为检察机关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的窗口单位,是各项诉讼活动进入检察环节的第一关,与监察委、法院、公安等机关以及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等人民群众都有密切的业务往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防疫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冲在一线,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管理,为各项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2月以来,全省案件管理中心共受理案件1459件,电话接待律师383人次,现场接待67人次。自疫情防控期间,共办理律师异地阅卷35件次。

  建立应急沟通协调机制

  对外发布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对外相关诉讼业务的提示》,公布全省案件管理中心值班电话,提示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拨打公开电话、邮寄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等诉讼服务活动。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律协等单位及时沟通协调,商定稳妥的案件移送和诉讼业务办理方式,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案件移送方式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案件管理部门主动与监察委、法院、公安等办案单位沟通协调,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移送机制,畅通案件流转渠道。全省各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对涉及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涉疫案件及时规范做好涉疫案件的受理、流转和送案,确保“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充分保障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全省三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可以通过拨打公开电话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等诉讼服务活动,并发布了详尽的操作流程图。充分发挥我省开展律师异地阅卷的工作机制优势,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律师因阅卷工作而发生的地域间流动,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更确保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全力做好自身防疫措施

  案件管理大厅作为案件集中受理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全力保障案件管理中心一次性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疫配置,多数检察院购置了卷宗消毒设备。对确需来检察院办理业务的人员,要求一律从指定入口通行,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并检测体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有的检察院在案管大厅设卷宗材料交换区,避免直接接触、实物传递,有效防止病毒的传播,保障来访办事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最前线

  全省案管干警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投身到各地疫情防控的最前线,进社区、下乡镇,参与交通要道值守、人员体温检测、人员摸排劝返、过往人车登记、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环境消毒整治等防控工作,筑起了一道道“防疫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