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范炳夫,2016年退休,退休前系海城市人民法院牛庄法庭审判员。扎根基层法庭28年来,累计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4200余件,无一发改。荣立二等功2次,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2次,被评为鞍山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鞍山市特等劳动模范、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辽宁省优秀法官等称号,2010年年底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座右铭: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
范炳夫
甘当“农民法官”
10月15日,在范炳夫家的客厅里,记者看到一起案件当事人写给他的一首诗被裱好挂在墙上。范炳夫说,这首诗他十分珍惜,他觉得这是对他28年基层审判工作的最好“奖励”。
1988年,当时32岁的范炳夫考进海城市人民法院,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因老家在海城农村,范炳夫更能深刻感受和了解人民群众的期盼,于是他主动要求到离百姓最近、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工作。
同年年底,院里将范炳夫分配到距海城市20公里的牛庄法庭任书记员。从那时起直到退休,范炳夫始终工作在农村法庭,先后在海城市法院所属的牛庄、析木、南台和西柳4个法庭任书记员、助审员和审判员,走遍了全市的镇镇村村。
把庭审开到百姓家里
农村人家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老百姓去法庭一趟不容易,于是他就俯下身子、迈开步子、走进院子,把庭审开到村里,开到百姓家里。
有一起赡养案,因当事人是老人,腿脚不方便,范炳夫就带领办案人员骑车冒着零下20多摄氏度的严寒来到老人家。当老人拄着拐杖打开门后,看到眉毛和头发都挂满了白霜的范炳夫一行,非常感动。在范炳夫的主持下,老人又过起了安享天伦之乐的幸福生活。
2002年,范炳夫在南台法庭时审理了一起工程欠款纠纷案件。该案所涉及的工程已层层转包,几易其主,原告几年多方讨要无果,因着急上火而中风偏瘫。范炳夫经过艰难追讨,最终把3万元欠款放到原告手中。第二天,原告让家人把自己推到法庭,颤抖着双手从怀里拿出一张纸说:“这是我心里最想跟你说的!”范炳夫一看,上写道:“优秀法官人辈出,南台法庭遇炳夫;谁与炳夫能相等,大宋年间有包拯;谁与炳夫能相争,嘉靖年间海刚锋;谁与炳夫能相同,康熙年间于成龙。”看着这首打油诗,范炳夫心里一阵激动:“作为法官只是做了分内之事,而百姓出于感激之情竟然给予这么高的评价,我何以敢当!”这件事让范炳夫深受震撼,激励他更加坚定地为百姓办案,做人民公仆。
给百姓和谐与安宁
采访时,范炳夫多次强调,法官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定分止争。
南果梨是海城大屯一带的特产,也是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当地某村周某、张某二人与村委会因栽种的幼树数量争议起诉到法庭,四五十亩的果园,上万株果树一眼望不到边,连当事人自己都嫌麻烦没有认真清查过。为了彻底查清幼树的数量,范炳夫冒着酷暑一棵一棵做记号,一星期下来,范炳夫肩头和背部的衣服浸出了一道道白花花的汗渍。宣判时,村干部说:“为了一个公道的判决,你这样卖命工作,我们服判,绝不上诉。”
28年间,范炳夫累计审执结各类案件4200余件,无一上访缠诉,无一超审限,无一违法违纪。退休后,范炳夫依旧十分关心法院工作,仍然承担着义务法律咨询员的职责,群众邻里有什么事还愿意让他给调解调解,听他讲讲法律规定,因为大家都非常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