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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见成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10-16 08:59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10月11日,司法部召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我省作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省份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获得司法部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担任组长,亲自审定试点实施方案,主持试点任务推进会议,每月听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地各部门效仿省司法厅模式,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完善有关制度机制。

  今年年初,省司法厅结合驻在式大调研,组织厅机关干部赴全省100个县(市)区开展调查摸底。围绕“证明事项清理现状如何”“各市、县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有什么反映”“基层群众对试点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等内容进行为期10天的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梳理有关证明事项共性和个性问题,摸清了全省证明事项工作底数,为制定全省证明事项试点实施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实施方案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试点范围全覆盖,即覆盖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方面,明确了可通过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诺办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办理的事项除外;在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方面,细化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通过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告知具体内容;在加强事中事后核查方面,列明了可采取自行或者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等。

  为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5月下旬,省司法厅专门邀请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局领导为省直单位法规处和各市司法局相关人员进行授课,通过对“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什么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什么先试点后推开、试点工作要注重和把握的几个问题”等内容的讲解,理清了试点思路,明确了试点重点,对开展试点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7月下旬,省司法厅采取省、市、县三级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会议。集中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证便民”行动一系列指示要求,系统解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省分管领导到会具体指导,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我省还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的优势,以省政府门户网站、“12348辽宁法网”、报刊、电台等为载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等方式,提高了群众对试点工作的知晓度。截至9月底,共在各类媒体报道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信息50多条,为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司法厅将此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融合,梳理补短板大调研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将涉及有关证明事项的内容纳入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和“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专项整治;发挥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12348辽宁法网”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申请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多、办事繁琐等突出问题,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四减”要求,重新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大清理力度,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将涉及司法行政许可的4个审批事项、9个证明事项实行“个人承诺制”。目前,仅司法行政方面办理相关审批事项1000余件,精简证明材料1200多份,压减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企业群众,提升了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