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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的“质检专家”——记灯塔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陈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7-12-19 08:36

陈海
 
  从警17年,潜心研究法律,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为法院和检察院提供精准的证据,他所从事的公安法制工作并不为群众所熟知,他的工作没有一线警察的轰轰烈烈,却在默默无闻的工作中还人清白、伸张正义,他就是刚刚被遴选推荐为省公安厅法制审核专家人才的灯塔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陈海。
 
  12月8日,记者来到灯塔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办公室,陈海正在埋头研究案卷,他的工作是对案件进行审核监督,对办案单位进行服务指导,是防止冤假错案的一道重要防线,陈海告诉记者:“我的工作就像生产车间的质检环节,用法律给我经手的案子过筛子。”
 
  对于自己能被遴选推荐为省公安厅法制审核专家人才,陈海很兴奋,毕竟全省2000名法制民警只有30人入选,而且要成为省公安厅法制审核专家人才,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陈海介绍,这是公安内部考试,但难易程度相当于司法考试,此外,还需要有“实战经验”,陈海曾被省公安厅“4·30”专案组抽调,期间表现突出,得到了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表扬。陈海说,法制审核专家人才要参加专业性、特定性和阶段性的任务,研究全省疑难、复杂案件,研究完善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参加总队组织的执法考评及互检工作,参加部局组织的互检工作。
 
  作为灯塔市公安局的法制骨干,陈海精通法律、责任心强、敢于担当,他对办案单位调查取证进行专业指导,他说公安法制工作的意义就是在办案单位拿捏不准如何定案时,给予精准的定位和专业的意见,最终得到检察院的认可并审判。
 
  陈海曾经办过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这个案子净化了灯塔市校园周边环境,同时也对未成年人违法乱纪起到了警示作用。灯塔市某中学学生在校外被一个四五人团伙索要钱财,陈海说:“案件所涉及的人都是未成年人,当时办案单位将其定为治安处罚,我看了案卷后,认为这是抢劫。”于是,在构不构成抢劫之间,陈海仔细研究案卷,分别从犯案人的手段、语言和案发时周边环境入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陈海告诉记者:“受害人被叫到了环境复杂的回迁楼院里,而且该团伙对受害人有语言威胁,还有就是该团伙男性未成年人居多,且都是社会闲散人员,所以我认为这是抢劫。”最终检察院认可了陈海的定位。
 
  每天,陈海就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的是一份份案卷,用自己掌握的各类法律和各种办案程序对案件“吹毛求疵”,为的就是坚守公平正义。
 
  陈海刚刚办完的这个案子,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中出现了分歧,陈海在研究案卷中,分析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法和凶器击打的部位,他不放过案卷中每一个微小的细节,最终给出了意见。他说:“有时候我给出的意见并不尽如人意,但是我的职责就是用法律思维判是非、用法律逻辑断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