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看到该院“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正在紧张有序施工,不久便将投入运行使用,这将极大简化检察内部工作流程。该院检察长李琦告诉记者,这是振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务公开、司法为民为主线,积极推行“开放检务、信息检务、共享检务”的具体举措。
学习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内容后,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通过分析意识到,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就要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识、思想和意志,不断探索推行阳光检务新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院党组达成推行“开放检务、信息检务、共享检务”的共识。
开放检务,就是将办公楼一层的案管中心、律师接待室、控申接待室整合改造成为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信息查询、控告申诉受理、民事行政案件受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综合服务大厅。大厅内设有检察长接待室、信访听证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和心理咨询室,同时配置高清电子屏,滚动播出工作动态、投诉指南和来访流程,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于“信息检务”的提法记者有些不解,该院技术科科长王淑波解释说,就是在实践中以检察工作宣传助力法治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具体做法包括,在坚持设置宣传专栏,印发宣传手册,举办检察开放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建议等传统方式的同时,加强对该院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多层次运用,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各内设机构报送、政工部门审核、分管副检察长签发的运行机制,内容上则扩展至检察业务工作各个方面。
开放的时代没有封闭的检务,只有共享成果、各取经验才能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针对以往存在的检务公开内容过于陈旧、宣传动态偏多、工作信息公开严重滞后等问题,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借鉴吸纳上级检察院和外省市检察机关成功经验做法,并结合该院实际,健全及时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制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程序性信息同步网上查询等,力求公开、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