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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坚守的是“人民的名义”——记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关月 冯羽竹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17-09-20 08:46
  《人民的名义》让我们认识了这样一群检察官:与位高权重的贪腐分子斗智斗勇的侯亮平,细致挖掘、勇追证据的陈海,严格执法、不畏强权的陆亦可……
 
  9月12日,“喜迎十九大·平安辽宁行”采访团走进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见到了用25年职业生涯“守望正义”的反渎职斗士——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强。
 

9月12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强(左)与同事探讨案情
 
  走进王强的办公室,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被收拾得很整齐的桌子,《公检法办案标准与适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工具书堆在桌角,“我们院2010年成立反渎职侵权局的时候,我就过来了,当时整个局只有2个人,跟之前反贪局的工作不同,我们针对的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记者刚一落座,王强就打开了话匣子。
 
  “我们不需要跟踪、蹲点,也不怕走漏消息,但我们这项工作的难点,往往在把人抓回来之后的24小时内。”记者了解到,一方面,检察官要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24小时内拿到口供;另一方面,他们还要面对方方面面的糊弄、威胁、恐吓、求情。
 
  年初,王强查办的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的姐姐李慧(化名)在政府部门工作,还有家人在检察机关工作,“掐指一算,我和李慧认识了20多年,你说这关系远吗?”王强说,人刚抓进检察院还不到1个小时,李慧就找上门来,任凭王强怎么做思想工作,李慧仗着友情深厚拒不买账,“我告诉你,如果今天我不查他、不抓他,我就是渎职!”看到王强的“铁面无私”,李慧顿时软了下来。
 
  王强常说:“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谁都有三亲六故,几乎每一个案件都会牵扯到‘熟人’,但我必须坚守自己的信条,在法与情之间,我只能选择前者。”
 
  法律是刚性的,办案是有温度的。“我们全院上下都在学习王局的公仆情怀,他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对待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案件,王局真是嫉恶如仇!”采访时,坐在王强对面的书记员李博昂说道。
 
  2016年,王强侦办了某福利企业利用招工残疾人骗取减税政策的渎职案件,他在调查取证的同时,挨家挨户走访,来到残疾职工家中,拉家常、问情况,注重倾听这些残疾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当听到残疾职工说到福利企业没有给他们开工资、缴纳保险时,王强拍案而起,“我向大家表个态,我一定要把该企业负责人渎职犯罪的问题查个水落石出,还你们一个公道。”李博昂告诉记者,当王强说完这句话时,有的残疾职工感动得差点下跪。
 
  “今年,我们已经立案起诉了6个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太子河区检察院的反渎职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的排名逐年攀升,一直处在省级同类院反渎工作先进行列。2011年至2016年间,反渎职侵权局连续获得“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六连冠。日前,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实战练兵业务竞赛和“百千侦查预防人才”评审活动中,王强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局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荣誉称号。
 
  在工作家庭两难时,王强总是选择舍小家、顾大家。对家庭,他满怀愧疚:“我儿子从上初中开始,我就没给他开过一次家长会,平时的学习、生活更是顾不上。”王强说,“但我没想到,现在这小子一边准备司考,一边还常常问我检察院的工作内容。他如果走上这条路,希望他用一生来坚守‘无私奉献’‘敢于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