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9月11日报道,一些人利用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每篇收费20元至80元不等,令人咋舌的是,写手们根本没用过所谓的商品。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面对一款心动的商品或是一家看似不错的饭店迟疑不决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看看别人写的笔记或是点评再做决定。而如果这些帮你做出决定的用后感、吃后感,只是职业写手们的信口开河,你的心里作何感想?
商家通过公关公司雇写手写带有导向性的虚假用户体验,再利用大众的从众心理,达到多卖商品的目的。在这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中,每一方都在赚钱,而为此买单的是利益受损的广大消费者。
需要注意的是,商家和职业写手的行为均涉嫌违法。正规广告要经过委托广告商、管理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审查三个程序才能正式发布,商家“另辟蹊径”在网上雇佣写手,不仅成本降低,还逃避了行业监管。写手发布带有导向性的软性广告,则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职业写手的这种行为,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托儿”。其实早在唐代,法律对“托儿”就有相应的处罚;在明代,处罚力度为“笞五十”。然而现行法律对此却没有明确规定,使得“托儿”们大行其道。
只有通过法律措施惩处“网托儿”及背后的商家,才能彻底治理好“网托儿”对普通网友的欺骗性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