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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调解医疗纠纷252件 丹东有个大家信得过的医调委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大海 栾岚 邵小桐/文 蔡冰/摄 | 发布时间: 2017-09-06 08:35
  4年来,丹东市医调委调解结案的医疗纠纷,除了少数疑难复杂的历史积案以外,平均结案时间12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医患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8月29日,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整理调解档案
 
  8月29日,记者来到了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一进门,看见医调委的工作人员手中正拿着一封信,信上这样写着:我非常感谢你们,长达42年的医患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我终于拿到了合法、合理、合情的赔偿款,感谢医调委和调解员的无私帮助。
 
  经记者询问得知,来信者是丹东市民张某。今年89岁的张某,1975年5月,因患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在丹东市某医院做胃大部切除术,术后第四天出现吻合口瘘,医院当日进行了修补。可是没想到术后第十二天,十二指肠残端又出现穿孔,医院再次进行了修补,随后张某因为肠梗阻等种种原因先后手术,共计手术14次,住院时间5年。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长年到有关部门讨说法,市卫计委将此案转到医调委。
 
  由于这起纠纷经历了漫长的42年,医患双方对历史上行政机关做了哪些处理,患者享受了哪些工伤待遇,调解工作如何适用法律等问题都说不清楚,为了查清事实,医调委主动介入调查,历时9个月,终于通过原丹东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原始档案,查清了这起纠纷的基本事实,通过适当经济补偿的方式,一次性彻底解决了这起纠纷。
 
  据记者了解,为缓解医患矛盾,解决医疗纠纷,4年前,丹东市成立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隶属于市司法局。同年9月,市医调办根据《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组建了医调委。
 
  “针对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进行调解,恰恰能消除医患双方的猜忌,利于问题解决。”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主任周虹说。从2013年9月医调委正式运作以来,通过第三方调解,丹东的医疗纠纷情况有了明显的好转,张某是直接受益的患者之一。
 
  “自医调委成立以来,我们共接待医患双方咨询3000余人次,调解各类医疗纠纷252件。其中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51件,正式受理立案调解的201件,现已调解结案190件,调解成功率94%,正在调解的11件。在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司法确认47件,患方要求赔偿总额4959.51万元,经调解实际赔偿2018.56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100%。”周虹向记者详细介绍了4年来取得的成绩。
 
  “除了免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快捷。”周虹介绍,如果医患双方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问题,周期会比较长,而人民调解则要短很多。
 
  2014年9月,患者高某在某医院做了肿瘤切除手术后,第二天死亡。为了划分责任,家属要求尸检,但死者妻子后来又反悔称不能做尸检,也不起诉,只要求医院赔偿。医调委介入后,调解员通过查看病例等材料,发现双方都有一定责任。不过,在调解中,患方家属对赔偿金额没有明确数额。随后,医调委调解员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帮助患方家属算出了相应的赔偿金额,由于定责、赔偿依法依规,这起医调纠纷仅用3天便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