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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李先生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为了买车,李先生找到朋友,后续又通过好几个中间人才买了车。车开了一年多,当李先生要将车卖掉时,竟发现是一辆“水淹车”。李先生想找人赔钱,但每个中间人不是说“不是我的车”就是说“不是我卖的车”,到底责任方是谁?近日,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这笔纠缠许久的“糊涂账”终于有了圆满结果。
办案人: 钟金芹
职务: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当时李先生计划买辆二手轿车,因缺乏经验于是委托朋友帮忙。朋友联系上懂车的张某找车源,张某又对接了沈阳二手车商姜某。很快,侯某、穆某将一辆轿车开到姜某的经营场所。李先生的朋友验车后,见外观、内饰无问题且价格合适,便与李先生沟通决定购买。
按几人口头约定,李先生将购车款转给了侯某,最后钱落到了谁手里,李先生完全不知。本以为买车的事就此告一段落,直到李先生想转卖车辆时,麻烦找上门——二手车商检测发现该车是“水淹车”,价值大幅缩水。李先生急忙联系张某、姜某、侯某、穆某,要求退钱并主张三倍赔偿,可四人互相推诿,退款也彻底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李先生将张某、姜某、侯某、穆某四人起诉到法院。然而,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上诉至我院。在梳理该案件材料时,我们越看越觉得这起纠纷不简单。交易环节太多,中间人一个接一个,而且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相对方难以确定,更别说划分责任了。通过多次沟通核实,我们一点点拼凑出完整的交易流程,明确了各方责任。姜某是专业二手车经营者,交易在其经营场所完成,在整个交易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为避免当事人陷入长期诉讼,我们尝试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从情理与法律角度耐心分析。经过多轮“面对面”沟通和“背靠背”释法,各方达成一致,姜某退还购车款,李先生退回车辆。调解当天,双方当场履行,这起纠缠许久的纠纷圆满解决。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同时我们也提醒,购买二手车别图省事,要仔细检查车况,必要时找专业机构把关。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才能避开“纠纷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