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变化
1.从“无差别处罚”到“精准裁量”
个别区域存在“无差别处罚”现象→打出“精准复核+规范程序”组合拳
2.从“重复检查”到“协同高效”
过去“多头执法、重复入户”→现在“综合查一次”
3.从“执法随意”到“制度规范”
针对“执法尺度不一”问题→构建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涉企执法中的堵点痛点,朝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规范”这一核心,在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专项整治中探索形成一系列精准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特色做法,既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又为企业松绑减负,实现了执法效能与营商环境的同步提升。
靶向纠治“执法粗放”
针对此前个别区域存在的“无差别处罚”现象,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打出“精准复核+规范程序”组合拳。在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14家矿企案件中,执法队伍逐案开展“一企一策”复核,通过与办案人员深度谈话追溯执法细节,明确“违法事实与处罚幅度必须匹配”的刚性要求。同步推行“阳光执法”,对重大行政处罚一律经集体讨论决定,处罚决定书一律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企业可通过政务平台便捷查询执法依据、裁量标准和听证权利,确保每一个处罚案件公开透明。
在建平县,当一起涉及18户畜禽养殖户的行政处罚被复议撤销后,建平县生态环境分局立即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个案整改推动系统规范”行动,由法规股牵头梳理办案全流程,将“调查取证需2名持证执法人员在场”“处罚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等关键细节纳入《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研讨会,对照复议撤销理由逐项反思,形成“执法—纠错—培训—规范”的工作提升机制。同时,依托县纪委监委推出的“躺平式干部”整治方案,分局将执法规范性纳入干部考核,从作风层面筑牢“公正执法”防线。
破解“检查扰企”难题
针对跨部门检查频次高、企业迎检负担重的问题,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行落实“涉企检查协同机制”,对同一企业的环保、安全、消防等检查需求,由牵头部门统一协调、合并开展,检查结果多部门共享,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入户”。
2025年以来,联合公安交警、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6次,抽检车辆46辆(其中达标45辆,尾气不合格1辆),交警部门对不合格车辆依法处罚的同时,生态环境执法的复检通知书也同步下达;在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积极邀请省生态环境厅驻朝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家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整改,推动生态环境和企业发展双收益;针对新华加油站反映的重复检查问题,执法队伍进一步优化“双随机”检查计划,对诚信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一次检查、多项覆盖”,检查效率提升40%以上。
执法队伍“净化行动”同样成效显著。针对35名非执法编制人员违规参与一线执法的问题,全市开展“持证执法”专项清退,通过执法证动态数据库实时核查人员资质,对凌源市生态环境分局6名执法证过期人员要求限期更换,对无资质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制发《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通知》,明确“无证不执法、证过期即停岗”的铁规,配套实施“执法证年审+业务培训”双考核机制,从源头上消除“违规执法”隐患。
制度筑基“管长远”
“自由裁量权有了‘基准线’,执法人员心里有底,企业也更服气。”这是喀左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后,执法人员和企业的共同感受。
专项整治中,朝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制度跟进”,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建平分局聚焦“处罚合法合规”,出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明确案情复杂、处罚金额超5万元的案件必须经法制部门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规进行“三重审核”;喀左分局针对“执法尺度不一”问题,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将“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原则细化为28条具体标准,确保执法人员“按标执法、照单履职”;市局层面则以“证件管理”为关键抓手,通过动态核查、培训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起“颁证—用证—管证”的全周期管理链条。
从“无差别处罚”到“精准裁量”,从“重复检查”到“协同高效”,从“执法随意”到“制度规范”,朝阳市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每一步实践都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