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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小孩“什么叫骗小孩” 本报公益普法团走进社区儿童活动站开展普法活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5-08-18 09:25

  本报讯  “面对违法犯罪分子,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当受到侵害时,要第一时间求助周围群众,共同制止不法行为!”8月14日下午,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道富民社区儿童活动站内气氛热烈,掌声和讨论声此起彼伏——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走进社区,为暑期中的青少年带来了一场生动实用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普法讲座,帮助孩子们增强安全意识、掌握自护技能。

  “如果遇到陌生人搭讪,说要带你看小动物,该怎么办?”本报公益普法团成员、辽宁和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的问题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屏幕上播放的案例还原了11岁女孩小歌(化名)因轻信陌生人险些被拐骗的经历。刘波结合案例强调:“好奇心要有度,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孩子们瞪大眼睛,小声嘀咕:“原来坏人会用这种办法骗小孩!”随后,刘波从“青少年可能受到的侵害类型”“侵害发生的原因”“如何应对暴力侵害”以及“自我保护常见误区”4个方面展开讲解,通过真实案例剖析和互动问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孩子们深刻理解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有谁听过‘虚张声势’的脱险办法?”几个孩子抢着回答:“可以假装喊爸爸妈妈来了!”刘波律师笑着肯定,并总结了几种实用的自我保护方法:自我保护、学会求救和自救、运用法律武器。“是不是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没人敢欺负我们了?”面对小朋友的疑问,刘波解释:“法律是盾牌,但自己也要学会正确使用。”他对比了两种维权方式——14岁的杜某因结交社会青年参与抢劫锒铛入狱,而海南高中生孙某遭抢劫时巧妙周旋并智擒歹徒。“守法是底线,智慧是铠甲。”刘波告诉孩子们,青少年既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学会在危险时灵活应对。

  富民社区党委书记王旭表示:“这次普法讲座不仅让孩子们学到了实用的自护知识,也让家长和社区工作者更加重视青少年安全教育。”王晟聿同学说:“通过今天的普法课我学到了好多法律知识,我会分享给身边的同学,一起做守法好少年。”

头题图,孩子们围着刘波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本报记者孟浩摄

孩子们围着刘波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本报记者  孟浩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