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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辽宁实践 让“枫桥之花”在辽沈大地结出累累硕果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 本报评论员 | 发布时间: 2025-04-07 09:00

  这是一次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的远征。

  春风吹拂辽沈大地,一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壮丽画卷,正在全省人民的共同期待中徐徐铺展。画卷中的每一笔都浸润着“枫桥经验”的时代新意,每一处都彰显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智慧光芒。

  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这不仅是辽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殷殷嘱托的政治担当,也是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现实需要。

  从凌源市运用“三步工作法”破解困扰362户居民多年的房产证难题,到营口市老边区创新“1+7+9+15”集成服务模式实现诉求“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再到阜新市细河区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处置”全链条机制化解2685件矛盾纠纷——辽宁各级综治中心以政治担当回应现实需求,通过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平台,不仅推动2024年全省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同比“双下降”,更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沈大地绽放出绚丽之花。

  这些成绩既坚定了我们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信心和决心,也昭示着新的挑战。随着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综治中心建设正行进在从“有没有”到“优不优”的转型升级路上。

  特别是站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三年行动决胜之年的历史交汇点,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没有休止符,平安建设永远在路上,唯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真抓实干,才能蹄疾步稳,将愿景一步步变为现实。

  我们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以推进县区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在重点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方面规范化上持续发力,才能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目标,对人民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每一次矛盾的妥善化解都是对法治信仰的守护,每一处平安的持续升级都是对振兴发展的护航。让我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凝聚共治合力,在创新突破中彰显法治温度,让“枫桥之花”在辽沈大地结出累累硕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