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29日,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省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王海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监事长、监事;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新一年工作计划,202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拟增补第三届理事人员名单、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惩戒规则及复查规则(修订版) 、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卷宗规范(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标准与流程,推动工作朝着更加标准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此外,拟成立的文体与福利专委会、青年法律工作者发展专委会也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这两个全新的委员会,将为协会注入更多人文关怀,助力青年法律工作者快速成长,进一步激发全体会员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推动了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更为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的全方位提升以及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
编辑:周明瑞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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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