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民事诉讼保全和民事执行程序中采取查扣冻措施的具体适用范围和工作流程。
《操作规程》明确“依法规范、比例适当、善意文明、高效便民”四个基本原则,清晰界定立案部门、审判部门、执行实施部门、执行裁决部门在查扣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审查判断权与实施操作权分离,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导致滥用。同时,确保审查、裁定、实施、复议、解除等工作无缝衔接,有效提高查扣冻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和执行成本。
《操作规程》重点破解超标的查封、违规查封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对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股权等各类常见财产分别规定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查封方式,特别是对生产设备、运营车辆、生产经营性不动产等,明确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继续使用、继续运营。同时,明确12种常见财产的价值估算方法,如要求冻结银行存款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只冻结不限额;发现超标的额查封的,法院应及时解除对超额部分财产的查封。
《操作规程》还构建了完整的动态调整与权利救济体系。明确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复议、执行监督、检察监督等多元救济途径。在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查中引入了“优质化审查”程序,确保当事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通过畅通救济渠道,及时纠正不当查封,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省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全力推动《操作规程》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超标的查封、违规查封等不规范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