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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5-02-14 09:39

  日前,记者从鞍山市司法局获悉,全市95个司法所中有3个司法所曾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2个司法所曾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5名司法所所长曾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据介绍,该市司法所在党组织建设和基层设施、所务管理、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方面均实现了新突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创“新局面”

  鞍山市95个司法所共有正式党员207人,按照地域相邻、便于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与县(市、区)司法局成立联合党支部31个,与乡镇(街道)成立联合党支部64个,实现了基层司法所党支部全覆盖。

  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改观”

  按照《辽宁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鞍山市司法局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置换、租用等多种方式,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今年共增加业务用房613平方米。

  各司法所布局满足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治建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需要。

  所务管理取得“新突破”

  鞍山市司法局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推动落实司法所工作职能、流程、规则及工作人员信息公示制度,所务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透明高效,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去向清晰,形成了符合基层工作特点、与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相适应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人员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鞍山市司法局全面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切实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

  鞍山市司法局今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性岗位招聘增加工作人员21人,为司法所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加了新生力量,目前,全市司法所均实现了工作人员3人以上。

  业务工作水平得到“新提升”

  鞍山市司法局致力于不断提升司法所业务工作水平,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