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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引爆邻里矛盾 联合调解终化干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栾岚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07-30 10:05

  核心提示

  邻里之间的“小事”在辖区中时常发生,看似简单的小事处理不好就会引起矛盾激化,产生风险隐患。调解员发挥“四所一庭”成员的专业性,用快速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措施招法,各部门间有序配合、相互联动、群策群力,围绕“关键点”,有效地调解了邻里因噪音引发的纠纷问题。

付婉旭

  办案人:付婉旭

  职务: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郭某某与杨某某是楼上楼下邻居,郭某某因楼上杨某某在日常生活中发出的噪音过大,到楼上杨某某家中理论,郭某某儿子王某与杨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在杨某某向社区求助后,王某情绪激动,到杨某某家门前用拳头砸门、用脚踢门,甚至用烧烤炉砸门。

  了解情况后,我与社区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杨某某及王某带回社区进行调解。

  我们本着“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早发现、早解决”的工作原则,立即启动了“四所一庭”联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民警、网格长组成联调小组;我跟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杨某某家了解情况,理清事件脉络,并询问其诉求。杨某某要求楼下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而且要求郭某某不再出现在自己的门前。根据双方的矛盾点,我们的联调小组又到了郭某某家了解情况,郭某某表示自己岁数大了,心脏不好,听不得噪音。

  走访结束后,经“四所一庭”各成员单位研究决定,我联系了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二台子司法所、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二台子派出所以及大东区人民法院的有关同志,在社区召开了现场会调解两家的矛盾,还邀请了杨、郭两家到现场进行当面调解。

  通过现场会的形式,在各成员单位的调解和见证下,郭某某意识到砸门是不对的,也向杨某某家当场赔礼道歉,杨某某接受了郭某某的道歉,也表示邻里之间应该互相理解,以后也会注意相关噪音问题。经过我们联调小组的努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