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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的王某、孙某都养羊,今年3月8日,双方在同一片地牧羊,羊吃草时混到了一起。王某与孙某均记不清楚自家羊的具体只数,分辨了3天,王某认领回家41只羊,然而,王某却通过邻居家监控发现自家少了3只羊,王某当即找到孙某要羊,却遭到拒绝。看法官如何让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办案人:杨光
职务: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晓南人民法庭庭长
“必须尽快把原告、被告产生纠纷的来龙去脉捋清楚。”收到这起“分羊”案件后的第一时间,我就仔细翻阅了卷宗,并立即前往派出所向办案民警了解案发当天的现场情况及处理结果。
调查中我了解到,当日,王某、孙某两家一起放羊后,羊完全混淆无法辨别。王某和孙某一起把羊全部驱赶至孙某家院内,双方在院内认羊,辨认了3天后,王某认领回家41只羊。但事后,王某通过邻居家监控,确认当日早上出发时,他家的羊一共是44只。王某、孙某二人素有积怨,发生羊混群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孙某称年前就曾被王某“赖”去了一只大羊。这次双方矛盾更加激烈,派出所调解了3天也未能成功。
“杨法官,我原本想双方各退一步,在派出所调解调解就完了,起诉属实无奈。”王某无奈地摇着头。“你缺的羊也许自己走丢了,也可能在混群之前走丢了,怎么能证明就在我家?”面对王某的索要,孙某坚持不认、不给。“我的羊凭啥给他?是他放羊时看手机才导致混群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孙某情绪非常激动。
双方互不相让,各说各的理,法庭气氛一度剑拔弩张。调解中,孙某更是态度强硬,寸步不让。
了解案件经过后,我再次到现场实地查访,并找到案件的关键点:根据地点测算,羊混群的地点在村外空旷的农田,距离孙某家不足千米,两家羊混群后,共同把羊驱赶到孙某家中,这期间应该不会出现丢羊情况。
“3只羊对于以牧羊为生的老百姓来说价值不小,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更激烈的矛盾。”实地查访后,我又一次约见了双方进行调解,拿事实和法律说话。
经过一下午的沟通,案件终于出现转机,原来孙某是赌着一口气,只差王某一句道歉。找准了症结,接下来的调解过程就非常顺利。我分别站在双方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细节上进行反复沟通调解。经过我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主动放弃两只小羊,只要求孙某归还一只大羊;孙某也放弃“王某支付饲养费用”的诉求,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书当庭送达。
调解过后,我又带领书记员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执行”,与王某、孙某一同驱车至孙某家中,现场监督还羊。“我的事给您添麻烦了,您热情的工作态度太让我感动了,谢谢法官!”当事人表示。傍晚时分,晚霞映照,领回了阔别数日的羊,王某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而孙某也打开了心结,倍感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