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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长城(清河段)
明长城(清河段)是清河境内明代重要的军事、文化遗址。长城沿山势横贯清河南北,全长17.3公里,沿线有敌台11个、烽火台5个、关隘1个。
这些敌台和烽火台,整体保存状况一般,存在台体塌颓现象,台体上及周围散见青砖残块。
2018年,铁岭市清河区明长城、广顺关被省政府确定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明长城(清河段)宣传提示栏已设立
本报讯 “除自然风化因素外,受人为活动破坏情况较为严重。”“部分城址点段存在城墙破损、遗址道路杂草丛生、周围堆放垃圾、城墙附近非法开荒耕种、焚烧秸秆等问题……”
近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建伟会同清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立璞,以及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的相关负责人,来到铁岭市清河区东部山区明长城(清河段),共同开展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针对勘查中发现的问题,清河区检察院邀请区文旅部门、属地乡镇政府、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当地村民代表,在长城脚下召开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有效保护长城积极交流发言、建言献策,并一致同意清河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落实有关保护措施。
“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主体,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大众文物保护意识。”李建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清河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全面摸排、全域监督,压实监督管理修缮责任,建立和完善长城保护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长城保护意识。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保护好、传承好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邹立璞表示,要像守护家园一样守护好长城,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凝聚长城保护工作合力,对破坏长城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