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营口市综合执法局对照《条例》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将《条例》的实施与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切实增强《条例》实施的关联性、整体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城市管理服务对象和市民深入了解《条例》主要内容、实施背景和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市容市貌、增进城市发展品位具有重要作用。市综合执法局利用市区内16块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在人群密集处布置展板进行展示讲解,印制宣传手册2000册、宣传单1000张、宣传海报100份,制作无纺布宣传手提袋1500只,确保《条例》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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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