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盘锦市兴隆台区政法机关大力倡导“无平安、不兴隆”工作理念,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平安”的目标和“兴隆”的地域特色相结合,广泛宣传,深入人心。兴隆台区连续获评省级平安县(区)。
辽宁法治报:兴隆台区创新性建立了“3+3+X”工作机制,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金振颖:兴隆台区创新性建立了“3+3+X”工作机制,即由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局长3名区级领导统筹调度,区委政法委、兴隆台公安分局、区信访局3家单位成立联合专班,合成作战实现一体化办公。“X”为发生特殊情况对应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联动响应,及时处置。
“3+3+X”工作机制的创建,搭建了以案件为中心、人员为突破口的“大维稳”协作平台。
辽宁法治报:在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上,兴隆台区是如何破解难题的?
金振颖:我们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充分调动各政法单位能动作用,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方面同向发力,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在诉讼调解方面,我们先后招聘专兼职调解人员9名,打造优秀的诉前调解团队,建立“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工作模式,将分调裁审的作用最大化。2023年以来,我们累计开展诉前调解1382件,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先行、速裁快审为群众办事的效果。
在人民调解方面,全区共组建调解组织152个、选聘调解员641名,并将全国优秀司法所所长、省级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省优秀法律工作者等8名同志吸纳进调解员队伍,同时鼓励社会群众建立个人调解室,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目前,我区共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9家,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317件次。
辽宁法治报:兴隆台区在深化三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上有哪些特色?
金振颖:兴隆台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行“1+5+6”模式,即设立1个案件登记区、5个接访窗口、6个功能室,把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不隶属的矛盾调解功能整合起来,实行“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换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到”工作机制,一站式受理群众信访事项。
我们还同步指导街道、社区(村)中心实体化、实战化、实效化运行,做到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以惠宾街道为例,其建立“1+1+N+10”工作机制,实行矛盾纠纷调处“问诊”,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专业的服务,2023年该街道被评为“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