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名租客伪造相关文书,搞了一场虚假诉讼,将房东的房产转到自己名下。检察机关及时出手,揭开虚假诉讼的“面纱”,帮助房东讨回了房子。
办案人:许涵
职务: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感谢检察院,我终于把房子要回来了!”不久前,当事人张某到我们检察院,攥着手里的民事判决书很是激动。她是我前不久查办的一起虚假诉讼案子的“被害人”。
今年初,张某来检察院举报,诉称于某租住她的房屋,可自己突然接到法院电话,说要执行她租给于某的那个房子。她这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租客于某抵押给贷款公司,又将被法院执行。自己的房子怎么一下子就变成租客的了呢?
我接到线索后,立即向法院调阅相关卷宗进行查看,并与另一位办案人到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核实。我发现,于某隐瞒租赁涉案房屋的事实,伪造房屋买卖协议及所有权证书,又找人制作了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之后,于某在上面伪造了张某的签名,随后让他人替代张某参与诉讼,蒙骗法院审理,并且获得了调解书,之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涉案房屋所有权变更至于某名下。
原来,这都是于某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经过我们调查,于某与张某并不存在房屋买卖的关系。
2023年6月末,我院以虚假诉讼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经过法院再审作出判决,撤销原虚假诉讼的调解书,驳回于某的诉讼请求。张某表示自己用血汗钱换来的房子终于要回来了,终于能睡上安稳觉了。同时,于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本案的办理切实维护了司法秩序,保障了当事人张某的权益。
虚假诉讼带来的危害十分巨大,我们检察机关就要用事实真相直击虚假诉讼的“隐秘角落”,对于利用司法“公器”打假官司谋取私利的行为,必须让其付出代价。同时,我们还要依法移送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力量,打击虚假诉讼,这也是检察机关开展精准监督、深度监督,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