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家里的用电量比平时高得出奇,经检查,自家电表上竟然多出了两股电线,难道有人在偷电?特殊的是,这起电费纠纷是由两个房子的原房主引发的。最终,经过调解,纠纷得以化解。
办案人:王贺
职务:丹东边境管理支队东港大队新港边境派出所二级警长
这起矛盾纠纷,由于当时调解工作做得好,双方都很满意,如今作为邻居的双方当事人已是和平相处。
今年初,辖区居民王某来到派出所,报警称,他家电费过高,发现有外接电线,有人偷了他家的电。
我跟着王某到家中核实情况。王某说,这房子是几个月前新购买的,开始没觉得电费异常。前一段时间,自己出门旅游一个来月,可收到的电费缴费单显示电费比之前三四个月的电费还高出很多。于是找来电业局工作人员查看,经核查发现王某家在一楼的电表上多接了两股电线并露在外面,经过顺线查找,发现是王某家旁边的彩钢房在用他家的电。
可为啥彩钢房的电线能接到王某家的电表上呢?带着疑问,我走访了王某家的邻居及物业公司。我了解到,王某和现在彩钢房的住户刘某都是去年从各前房主买的房。这两个房子的前房主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彩钢房原来没有电表,无法用电,为了方便用电,两个人商定彩钢房建好后将电线接在王某购买的这个房子的电表上。后来,这两个房子分别卖给王某和刘某。但两个人对两个房子的原房主达成的用电协议并不知情。事情非常巧的是,彩钢房原房主和王某购买的房子的原房主都已过世,而王某和刘某一直被蒙在鼓里。
王某提出,虽然“偷电”的事刘某没有责任,但这几个月刘某用了自己的电,应该给补偿。而刘某称,电线不是自己搭接的,不应该赔偿王某。我对刘某讲法律、讲道理,又请来刘某的一位长辈做刘某的工作。同时做王某的调解工作,希望王某也考虑考虑邻里相处的道理,这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补偿王某500元钱。刘某又通过朋友解决了用电问题。两家矛盾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