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花某于2018年在凤城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办理了抵押贷款,其名下的某处门市房作为抵押担保。后来,花某并没有按时偿还贷款,法院判决花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强制执行环节,法官用尽心思,只为一案三赢。
办案人:杜斌
职务:凤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后,案子由我来办理。在执行中,我发现花某无力偿还贷款,而其抵押的门市房目前正由王某租赁使用,如果不妥善解决,势必会影响到王某的正常经营。
对此,我没有采取简单查封、拍卖等“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
随后,法院通过线上、线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门市房进行了科学的评估;然后法院将评估后的门市房进行了公开线上拍卖。拍卖的整个过程透明、公正,最终由石某竞拍成功,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用来偿还花某对银行的欠款,确保了银行能够尽快收回贷款。
与此同时,我积极与石某、王某沟通协调,成功说服二人签订了新的租房协议,保障了王某作为租赁方的权益,使其可以继续在原租房经营,同时也避免了因强制执行造成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最终,在我和同事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追回了贷款、被执行人还清了债务、租赁人王某继续正常经营,达到了一案三赢的良好效果。
这是一起涉及金融贷款、房产抵押和租赁关系的复杂案件,在依法执行的同时注入了人文关怀,既让被执行人尽到应尽的法律义务,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兼顾到了租赁人的合理诉求,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办理这起案件,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执行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善意执行理念,将“柔风细雨”融入强制执行程序中,会带来令人满意的执行效果。凤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创新执行策略和模式,为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