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拒绝给付抚养费,要严格依法裁判,而法官知道,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抚养费,还有那一直缺失的母爱。
办案人:许冰
职务:凌海市人民法院石山人民法庭庭长
2023年,我记忆里最温馨的一幕,便是一对母子相拥而泣的画面。
第一次见到小雨(化名),他的眼神并没有同龄孩子的那种光,透出的是一种让人心疼的忧郁和胆怯。
“许法官啊,我现在实在没办法了啊,我们的生活支撑不下去了,帮着找找孩子的妈妈吧……”原来小雨是非婚生子,父亲几度入狱,母亲在伤心绝望中离开这个家。11年间,爷爷带着孩子相依为命,看着孩子越来越自闭,年迈的爷爷来到法庭,哭诉着生活的苦难。爷爷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小雨对缺失亲情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
我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小雨的母亲李某,然而,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某拒绝给付抚养费,甚至拒绝和小雨见面。
母爱不是无私伟大的吗?我不相信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这起案件,如果开庭审理,法律事实清楚,半天时间就能结案,但家事审判的背后是当事人复杂的情感诉求,再想想小雨,他需要的不仅仅是抚养费,还有那一直缺失的母爱。
我坚持进行调解,因为我坚信纠纷背后是血缘亲情。
“法官,不是我心狠,我也不容易……”刚开始,李某垂头低语落泪,因为和孩子相认就要揭开曾经的伤疤,面对对孩子父亲的恨意、对孩子的愧疚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无能为力,让她情绪激动。
“不幸的家庭关系中,受伤的通常是无辜的孩子,为人父母者,‘生’‘养’责无旁贷,母爱如水,生生不息,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孩子需要你的关心,亲情的缺失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上难以抚平的创伤……”从情理上,我劝说李某珍惜骨肉亲情,对孩子的成长负起责任,又从法理上对其进行普法教育,“父母不得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同时还应当承担教育责任。”
随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又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调解,最终换来母子的幸福时刻。
“妈,我想你。”“孩子,妈对不起你,妈这些年也想你……”懂事的小雨紧紧拥抱着妈妈,母子俩相拥而泣,长这么大,小雨终于能叫声“妈妈”,此时此刻,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
最终,李某一次性给付11年来的抚养费用,并约定对小雨“定期探望”。在之后案件回访中,小雨明显开朗许多,我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多了,眼里也有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