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厅政治部走访困难群众,为群众分忧解难
忠诚、干净、担当,已经成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关键词、风向标。追根溯源,时间回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三句话”是对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朴素表达,为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至此,这三个词正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戒尺。
2015年,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成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主要工作。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刚上任,即召开厅党组中心组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正式拉开大幕。同时,林志敏正式提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总要求。
向谁学?怎么做?典型引路最能说明问题。
2015年年底,省司法厅开展“辽宁好人在司法”人物评选活动。陈庆阳、李守权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走进人们视野。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正是对忠诚、干净、担当的最好诠释。截至目前,两年多的时间里,一大批人物被发掘出来,被选树起来。
行百里者半九十,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就在今年年初,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再次做出开展活动安排。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活动的参加人员为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此项活动将贯穿2017年全年。
结合实际,不走过场。已经成为主题实践活动的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各级司法行政党委(党组)坚持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在学习中作出表率。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充分考虑倒班、休假等特殊因素,切实安排好学习时间。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家辅导、专题培训、座谈交流、观看影片、参观学习等形式的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的灵活性和趣味性。要坚持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自己动手撰写心得体会。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忠诚、干净、担当”之路正在从点滴做起,从细微做起。
可以说,“忠诚、干净、担当”,是对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约束。管住自己,就是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就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背叛。个人干净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三省吾身”,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忠诚、干净、担当”是对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有力锻造。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贯穿干部监督管理全过程。健全干部经常性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让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把戒尺、脑中有盏“红灯”。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通过刚性约束严格执纪,强化他律和自律结合、道德教化和法治手段兼施,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可以想见,“忠诚、干净、担当”已经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必将起到弘扬正气、提振士气、焕发朝气的作用。全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价值取向,即将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良好精神风貌。